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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期:执事

耶稣来,为了服侍人。(可10:45;罗15:8)

保罗,亚波罗和推基古也是如此。(林前3:5,6;弗3:7,6:21;西4:7 )我们中间最大的要做仆人。(可10:43)显然,“执事”(仆人,服侍者)并不是不好的标签。

新约仅仅提到两次这个谦卑的职分,也许三次。(腓1:1;提前3:8-13;参罗16:1)但是请注意,似乎执事应当着重于教会物质上的需要,而这也会自然延伸到教会属灵的益处。执事是合一的建立者---而且也是减震器!执事一职是完全属灵的。

你的教会呢?你们有正式确认某个人担任执事吗?如此行提供了基督徒爱和服侍的榜样。我们希望这些文章激励你思考为何以及如何在教会中兴起这样的榜样。

本期目录:

  1. 执事:减震器以及仆人  
  2.  圣经中执事的资格和责任
  3. 非得用“长老”和“执事”的称谓吗?
  4. 特定任务执事取代执事委员会
  5. 从执事带领的教会转变成长老带领的教会
  6.  如何区分执事与长老的工作
  7. 被奖赏的执事


本期的翻译志愿者有:王悦,刘立君,侯淑婧,陈若茹,咸燕美,季方。特此感谢!

作者: Jonathan Leeman
2015-08-30
执事
发刊词
二十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