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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修·T. 马滕斯(Matthew T. Martens)著,《改革刑事司法:一个基督徒的提案》(Reforming Criminal Justice: A Christian Proposal),由十架路出版社(Crossway)出版。
大部分人都会承认美国的刑事司法系统运行不畅。但对于它究竟在哪些方面偏离了轨道,人们的看法会因个人背景、经历和政治立场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执法力度太小还是太大?过于严厉还是过于宽松?嫌疑人得到了太多的法律保护以至于妨碍了实现正义,还是他们得到的法律保护太少、导致了不公正的结果?
对于法律和公共政策专家来说,这些都是棘手而有争议的问题,但它们也影响着每一位公民。
马修·马滕斯的新书《改革刑事司法》是帮助基督徒解决这些问题的宝贵资料。马腾斯是一名执业律师,曾在刑事司法系统中担任检察官和辩护律师。他还精通基督教神学和伦理学。他将这些领域的专业知识融会贯通,撰写了这本具有丰富神学内涵的刑事司法反思。
本书分两部分论述这一主题。在书的前半部分,马滕斯提出了一个评估刑事司法的基督教伦理框架。在后半部分,他解释了美国刑事司法系统的关键组成部分,并对其中每个步骤如何符合(或不符合)圣经中的刑事司法标准进行了发人深省的评估。
当使徒保罗描述上帝赋予民事政府的角色时(罗 13:1-4),他把刑事司法放在了首要位置。上帝赋予民事政府约束邪恶行为的权力,民事官员“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罚那作恶的。”(罗 13:4)
因此,刑事法律本质上关乎道德。为了对不法行为伸张正义,民事政府有权对不法分子行使正义的武力,这就是保罗提到的剑。但如果民事政府对一个没有做错任何事的人使用武力,那就犯下了大错。
马腾斯从保罗受圣灵启示而阐述的民事政府角色中得出了一个合乎逻辑的推论。在任何文化中,刑事司法都是检验该文化是否致力于正义的重要试金石。
马滕斯从最基本的伦理原则——爱——出发。这将基督教伦理与基督教神学紧密联系在一起。
我们的神就是爱,祂按照自己的样式创造了人类,从而彰显了祂的爱。当人悖逆神时,三位一体中的第二位亲自道成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死里复活,并升天坐在天父右边。耶稣基督战胜了罪和死亡,用爱拯救了祂的子民,使他们摆脱了罪恶和死亡的权势。因着爱,神差遣圣灵吸引人们归向祂自己,引领他们进入真理。圣经中最伟大的命令就是爱神和爱我们的邻居。
从对神之爱作为基督教伦理基础的深思熟虑研究开始,马腾斯转向了在美国刑事司法系统中如何爱我们的邻舍这一日益具体化和特殊化的情形。对爱的关注帮助我们从一开始就看到,我们必须将刑事司法中涉及的每个人都视为神所爱的人,因此,我们也应该爱他们。受害者和加害者都是上帝的创造,也是我们的邻舍。他们应该得到我们的尊重、关心和爱护。受指控犯罪的人也是如此,马滕斯提醒我们,他们可能有罪,也可能无罪。
这种爱的伦理引出了一些辅助原则,马滕斯将这些原则作为评估刑事司法的基石。他着重强调了五项原则:准确性、正当程序、问责制、公正性和相称性。作为改革宗和浸信会基督徒,马滕斯并没有对自己的神学前设讳莫如深;来自不同神学传统的读者都会发现他的分析是深思熟虑的。对于那些与马滕斯有相同神学认信的人(比如我)来说,很高兴看到马滕斯还经常从改革宗和浸信会关于法律、政治和政府的丰富历史文献中汲取营养。
在本书的后半部分,马滕斯将这些原则应用于美国的刑事司法系统。他选取了美国刑事司法系统的关键组成部分并对其进行了描述,然后提供了伦理分析。他涵盖了一系列主题,如陪审团选择、认罪求情协议、量刑等。每个主题都有一章的篇幅。马滕斯的描述非常清晰,没有任何背景知识的人也能理解。同时也足够详细,即使是受过法律培训的人也可能学到新东西。
以马腾斯对辩诉交易的分析为例。对于任何不经常从事刑事法律实践的人来说,刑事司法在多大程度上依赖于检察官和被告之间的控辩交易可能会令人惊讶。马滕斯提供了一个清晰但往往令人不安的说明。以一个被指控犯有持械抢劫这一严重罪行的人(称其为被告)为例。被告坚称自己无罪。但检察官告诉他,他有一个选择:他可以承认犯有轻罪(某种盗窃罪),接受一个较短的刑期、一了百了;或者他可以在审判时孤注一掷,就后者这种情形,检察官会致力于把他关个几十年。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有些人可能实际上是无辜的,却选择认罪。
而这仅仅是个开始。正如马滕斯所解释的,被告在认罪时会面临多种压力。当他介绍完当今的认罪求情协议时,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什么我们应该担心这种做法在准确性或正当程序方面并不理想了。
无论我们在神学上多么一致,都会有一些地方可能会引起不同。将圣经应用于刑事司法需要付出努力。圣经并没有提供一套可以简单颁布为国家刑法典的政策指南。它没有说明如何组建警察部队、如何计算交通违法行为的刑罚、是否应该管制大麻、如何进行刑事审判,或者每个社会都必须弄清楚的一系列其他问题。
将永恒的是非原则应用于社会中不断变化的情况需要智慧。我并不是在主张相对主义,但我对孩子表达爱的方式却因人而异,这取决于我是在哄蹒跚学步的孩子睡觉,还是在帮助大一点的孩子完成学校作业,抑或是在处理青少年不听话的情况。刑事司法也是如此。
对于一个如此复杂的主题,读者很可能会带着一连串的问题,希望本书能够有所涉及。没有一本书能涵盖所有问题,但我还是要提几个问题——不是作为批评,而是作为进一步思考的素材。
例如,本书有时会提到摩西律法。摩西律法确实对具体罪行进行了详细的法律分析。马腾斯正确地认识到,上帝在西奈山上赐下的民法是专门针对旧约下的以色列人的,这与整个教会历史上的主流解释是一致的。
因此,一方面,将《出埃及记》直接复制粘贴到当代美国法典中是错误的。但另一方面,忽视上帝永恒真理和正义在神的启示下的应用也同样是错误的,即使其背景与我们的背景不同。在我看来,这才是思考问题的正确方式。
虽然马腾斯同意我们可以(谨慎地)从摩西律法中学到东西,但本书仅仅触及了我们可以从摩西律法中学到的东西的表面。[1]要正确地解释经文、考虑其含义并弄清经文的基本原则可能(或可能不)适用于现代美国,这需要更多的认真工作。
读者可能还希望本书能考虑更多的刑事司法改革建议。马滕斯选择了现有的美国刑事司法系统,并考虑了相对温和的改革和批评。例如,他认为目前实行的控辩交易是不公正的。同样,他认为爱需要一切合理的手段来准确定罪,并认为目前实行的死刑错误率太高,不公正。
这些改革并非无足轻重。但是,学术文献中也不乏其他(有时更为激进)的改革建议,例如,人们对在一个极端废除监狱,或以体罚取代刑期,或在刑法中引入更多恢复性挽救方法的兴趣。所有这些都为当前默认模式的重大转变提供了选择。其中有可行的吗?明智吗?这些都有待商榷;马腾斯并没有在这些问题上花费时间。
本书承认,尊重和爱护受害者是圣经正义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书中对如何爱犯罪受害者的分析却很少,只是强调了定罪准确无误的重要性。(正如马滕斯正确指出的,把错误的人关起来,对受害者而言也是一种伤害!)我们还可以从其他角度来考虑受害者。法院在量刑时应如何以及何时考虑受害者的意见?赔偿在补救措施中的地位如何?
有时,读者可能只是持不同意见。马滕斯认为美国实行的死刑是不公正的。但他承认圣经似乎允许死刑。解决办法是暂停执行所有死刑吗?马滕斯认为是的。但是,在如何解决实际问题的问题上,也可以有善意的分歧。
最后,和其他作者一样,马滕斯不得不在收录内容方面做出很多选择。这本书的内容已经非常丰富,不可能面面俱到。我认为,选择关注当前的一系列实际问题,而不是激进的改革理念,是正确的出发点。但是,在思考问题和决定推行何种改革项目方面,仍有许多工作要做。马滕斯的书没有解决所有问题,这不是他的错,只是想指出这应该是对话的开始,而不是结束。有分歧时,问题就值得讨论。
如果马滕斯已经开始了对话,那就已经很有成就感了。无论读者是否同意马滕斯的所有观点,这本书都值得一读。
马滕斯还为教会做出了贡献。《改革刑事司法》为各种背景的基督徒提供了很好的资源,这些基督徒认真地根据圣经理解法律和政府。对于那些从事与法律或执法相关领域工作的人来说,这本书可能最有意义。但是,任何在法律和公共政策领域认真明智地爱我们的邻舍的基督徒都应该对它感兴趣。尤其是牧师,他们可以从本书中找到关于全国各地社区所面临的重要问题的有益见解。牧师们也可以从中找到一个有用的模式,利用圣经和基督教丰富的神学和伦理传统对公共政策的具体问题进行反思。牧师,你可能经常会遇到这些问题,本书将帮助你回答这些问题。
虽然不乏声称从基督教角度来看待政府和政治的书籍,但本书所做的却与众不同,而且市面上也很少见。它对一个具体的政策问题进行了详细的基督教分析。而且,它的分析方式既有丰富的神学内涵,又对相关主题有充分的了解。如果圣经是神所创造的,足以装备信徒行各样的善事(提后 3:16),那么我们就必须努力从中学习--不是简单地喊口号,而是用圣经思考政策和程序的细枝末节。马腾斯提供了一个如何做好这一点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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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关如何将摩西律法应用于基督徒的讨论,请参阅约翰·加尔文,《基督教要义》4.20.16;《伦敦浸信会第二公认信条》19章(1689 年);小沃尔特·C. 凯泽(Walter C. Kaiser Jr.),《走向旧约伦理学》(Toward Old Testament Ethics, Zondervan, 1991);安德鲁·T.沃克,“Ethics through Covenant: A Primer on Progressive Covenantalism and Moral Theology (Part 1),” Jason S. DeRouchie, 《摩西律法与基督徒的关系》。
译:DeepL;校:JFX。原文刊载于九标志英文网站:Book Review: Reforming Criminal Justice, by Matthew T. Marte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