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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标志中文信箱#8:教会通过了一个我反对的惩戒动议;如何看待与我持对立意见的成员们;被惩戒的家人

教会通过了一个我反对的惩戒动议;

如何看待与我持对立意见的成员们;

家人/对象受到了惩戒。

亲爱的九标志,

我反对一个惩戒动议,我认为大家并不知道实情。我努力了,但是这一动议还是通过了,我该怎么看待这一决定呢?

一位意见没有获得聆听的成员

亲爱的肢体,

当耶稣说“若是不听教会,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的时候,是对所有门徒们说的。也就是说,如果教会共同做出了一个决定,哪怕其中有少数不同意的,也要顺服整个教会的决定,“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

这并不是说,你需要放弃你的反对,很可能你仍然觉得你的反对是有道理的、成员大会做出了一个错误的决定,但是你仍然要顺服。这就像教会选立了一个长老(或任何其他的职分),投反对票的人和不投票的人不能说“我没有选他,所以他不是我的长老”。不是这样的,如果你不选择离开这间教会,那么就要顺服教会共同的决定:“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而不能“个人性地看他像基督徒一样”,这是对基督所设立权柄的不顺服。

反过来也一样,如果某个惩戒动议没有得到2/3多数通过,那些主张惩戒的成员可以继续主张惩戒,但也需要顺服教会的决定,不能“个人性地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


亲爱的九标志,

在我的反对没有获得大家的赞同之后,我觉得我和那些投赞成票的成员之间关系变得怪怪的。我们该如何看待教会投票时和我持不同意见的成员们?

一位苦恼的成员

亲爱的朋友,

首先,投票不是选举,双方不是竞争关系。我们只是在某个具体的决定上持有不同的观点,观点或许有对有错(所以我们可以有理有据地说对方错了),但基督把一个裁决的决定交给教会,我们就需要根据圣经、按照自己的知识和良心来做出判断,这是为了教会和灵魂的益处、为了神的荣耀。

第二,我们不应当把观点和自己过分紧密地捆绑在一起。我们的观点不被同意并不等于我们的人格或者价值遭到反对和不认可,我们的安全感并不建立在我们的观点是否被认可上,而是建立在神因着基督的代赎而赦免接纳我们这一事实上。我们的观点可能是错误的,但神的救赎是确定的。

第三,即便我们的意见获得了大多数成员的确认,也不等于说少数成员的观点就没有值得聆听的地方。他们可能有独到的观察、第一手的资料,或者是柔软的心肠;他们也可能有对真理的坚持、对圣洁的关注,他们的声音仍然值得尊重和得到聆听。

希望这样说能对你有帮助。


亲爱的九标志,

如果是配偶被惩戒了、或者父母被惩戒了,这对原有的关系有什么影响?如果是未婚夫/妻或者男/女朋友呢?

一位牧者

这位牧师,

对于不是建立在共同信仰基础上的关系,圣经并没有要求我们脱离。家庭成员、公司雇员或者管理者、老师和学生等社会关系仍然应当各自尽自己的本分,只是对方不再是一个“基督徒父亲”、“基督徒老板”等等。《以弗所书》6:1-3,《提摩太前书》5:8 等在讲到这些关系时并不以对方是基督徒为前提。

婚姻关系也不应当受到影响,因为《彼得前书》3:1-2 讲到基督徒的妻子仍然可以顺服非基督徒的丈夫,那么也应当顺服一位被惩戒、不再被看为是基督徒的丈夫,以期使他“因妻子的品行被感化过来”。唯一的区别是,当保罗在《哥林多前书》7:10-14 讲和彼得一样的观点时(“至于那已经嫁娶的,我吩咐他们……妻子不可离开丈夫,……丈夫也不可离弃妻子”)特别指出“倘若那不信的人要离去,就由他离去吧!”也就是说,若是被惩戒的一方要求中止婚姻,这样的离婚是可行的,因为他已经被看作是“不信的人”了。

但男女朋友/未婚夫妻则与上面所说的情况不同,因为他们还没有进入婚姻和“成为一体”,而婚姻是建立在共同信仰的基础上(林前 7:39 “只是要嫁这在主里面的人”;林后 6:14 “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既然对方已经不再被看为是基督徒,那么往婚姻前进的步伐就应当被中止,以免和非基督徒结婚。所以在这种情况下,(虽然会很艰难),基督徒的一方要思想恋爱关系是否真的建立在信仰和属灵吸引的基础上,为对方祷告,并中止恋爱关系和为对方的悔改祷告。

希望这样说能帮助你思考。

作者: Joshua Hsieh
2024-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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