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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标志中文信箱#11:没有加入成员的人士领主餐?弃权票怎么处理?薪资之外的红包收入

编注:“九标志中文信箱”由华人牧师执笔,旨在根据合乎圣经的教会论和牧养智慧回应教会中的牧养难题。欢迎来信:chinese@9marks.org。但是我们不能保证回复的时效性,部分问题和回应会在修改去除隐私后公开发表。

建立成员制之后,没有加入成员的人士领主餐的问题

如何看待成员大会的弃权票?

牧者在薪资之外的红包收入

亲爱的九标志,

我们教会刚刚完成了成员制改革。我们相信教会成员制是来自圣经的命令,要教会在信徒和世界之间划出边界,并通过确认基督徒成为成员和把非基督徒排除在成员群体之外来体现基督赋予教会“天国钥匙”(太16:19)的权柄。

但是我们目前有一个麻烦的问题在于,有一些原先在我们教会的人士迟迟没有加入教会,因为他们过去一直在本教会聚会,也参与主餐,所以我们也一直容许他们和成员一同领餐。但随着成员制建立的进展,这种现象越来越令我们感到不安。一方面,让这些自认为是基督徒却不加入成员、也不是其他教会成员的人士与教会成员一同领餐,这否定了我们建立成员制度的意义;另一方面,这也让我们无法鼓励其他访客加入成员。你对此有什么建议吗?

一位广州牧者

亲爱的弟兄,

这的确是一个棘手的问题。一方面,你们教会在改革之前的缺乏边界导致这些人自认为是基督徒,可能你或者教会中的其他成员也的确认为他们中的一些是基督徒,这让你们不允许他们领餐显得师出无名;另一方面,《哥林多前书》11 章要求教会围护(fence)主餐,这意味着那些不是基督徒的人不应当领主餐,这会让他们吃喝自己的罪,而且也不能体现主餐是教会作为神家聚集同饮一杯、同分一体的属灵含义。我明白我们说的不是其他教会的成员(或无成员制教会的委身基督徒)在临时拜访你们教会时能不能领主餐的问题,而是一直在你们教会聚会、没有同时参加其他教会却拒绝加入教会成员的那些人能不能在你们教会领餐的问题。

基于对《马太福音》16 章和 18 章的解读,我和你的信念一致,即只有基督徒才能领主餐,而一个人是不是基督徒不是他自己说了算,而是要由一间传讲福音的真教会做出确认和宣告,这就是教会成员制——“天国的钥匙”被交给了教会,而不是个别信徒。这些人没有参加其他教会的聚会,所以其他教会不能对他们是不是基督徒做出确认。而在你们教会,确认的方式就是加入教会成为成员。如果他们自认为是基督徒,就应该以加入成员的方式让你们教会进行确认,如果他们不喜欢你们教会的成员制,他们有自由去任何一间传讲福音的真教会并成为那间教会的成员(或那间教会使用的其他说法)。但他们不能在一间教会,却抢过这间教会的“天国钥匙”自己给自己开门。

然而,考虑到理解和接受合乎圣经的成员制需要时间,你需要尽力地教导,让他们意识到成员制与天国钥匙之间的关系,让他们相信和接受这样做并不是创新,而是教会对圣经的忠心。这意味着,对于改革前教会的“成员”,你可能要给他们更久的时间、更多的私下教导、更多的拜访、更多的问答,直到他们明确表态说:“我无法接受,还是去别的教会吧!”或者“好的,圣经的确是这么说的,我加入。”这时间要多久,完全取决于你们教牧团队的智慧和你的忍耐。在我们进行改革的时候,我们给了那些不愿加入成员却一直在这间教会聚会和领主餐的人士两年时间,最后我不得不对仍然不愿加入教会的几位人士说:“按照我们对圣经的理解,主餐是给基督徒的。你不能领主餐了,因为没有教会能确认你是基督徒,希望你尽快加入一间教会。”

他们走了,我很遗憾。但我相信这样做是对的,我们需要智慧,但我们不能一直用智慧代替合乎圣经的原则。希望这样说对你有帮助。


亲爱的九标志,

你们怎么处理成员大会中的弃权票?比如,按照我们的教会章程,担任长老需要得到四分之三多数的赞成,但是如果把弃权票计入总票数,很可能造成一位长老候选人无法通过。但的确有一些成员表示他们对这位弟兄不熟,所以就投了弃权票,“你们来决定吧。”

一位新加坡牧师

亲爱的弟兄,

在我们教会,弃权票不计入有效票数,也就是说它不会计入那“四分之三”的分母。根据罗伯特议事规则,弃权票(abstentions)既不是“同意”,也不是“反对”,因此弃权不应当对计票结果产生任何影响,只是需要会议作出记录。

更值得注意的可能是人们投弃权票的理由。有一些理由是正当的,比如投票人认为自己和候选人有利益冲突(比如,候选人的配偶)因此不应当投票。也有一些理由是警讯,比如他根本不认识候选人,如果一位牧羊人却不被羊所认识,那的确是件危险的事情。

话虽如此,议事规则不能强制成员表态。所以我们采用了弃权票不计入有效票数、仅作会议记录的做法。但罗伯特议事规则不是圣经,只是人类社会运作的一些通识,你不需要把我们的经验当作准则。希望这样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亲爱的九标志,

教会给我的薪水不高,低于地区平均工资。我们这有一个传统,就是基督徒会私下给全职工人红包,不是过年给的那种红包,而是平时就会给红包,少则几百元,多则数千元。教会默许这样做,也期待牧师们能通过何种方式养家。我该怎么做?

一位内地牧师

亲爱的弟兄,

当保罗提及全职基督教工人获得薪资这件事情的时候,他所使用的比喻(《哥林多前书》9 章:当兵的领军饷,栽种的吃葡萄园的果子,牧养牛羊的吃牛羊的奶,牛踹谷的时候吃粮草)是人人都能够理解、当时市场熟知的规则。也就是说,在保罗的眼中,全职从事基督教工作和全职从事市场工作在接受薪水这件事上不应该有差别,可以用来作为类比和参考:“工人得工价是应当的。”(提前 5:18)

那么,在你所在地区的文化中,其他行业有这样的传统吗?至少在我所处的文化中是没有的,没有一家公司给很低的薪水,然后让员工去求其他人(客户、合作伙伴、供应商)满足他剩下的需要,这甚至可能被看为经济犯罪。政府公务员不会这样、企业不会这样,NGO不会这样,教育机构也不会这样。我想这可以给你一些思考的方向,惯例固然有其原因,但惯例不总是对的。

然而,保罗也提到了一些例外,比如他没有从哥林多教会收取薪资,而是获得了马其顿教会的薪资供应(林后 11)。这意味着上述“市场规则”可能并不适用于宣教士、神学生、校园事工、开拓新事工等处境。然而,例外只是例外而已。

所以,我想你或许需要和教会的长老分享圣经中的原则和现行管理带来的试探,因为教导神的话语是你的职责。很明显,这样的红包收入是秘密的、灰色的。善于和人搞好关系,或者善于表达需要的工人就更容易得到奉献和资助,他们会逐渐不致力于牧养和事工的果效,而致力于推销自己的能力。这可不是好的势头。

总之,既然薪资和受聘是一个普遍恩典,是所有人类组织都有的经济活动,圣经在教导这一点的时候并没有发明一个新的规则,那么教会就应当参考其他人类组织已经使用的薪资规则去进行。

作者: Joshua Hsieh
2024-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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