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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九标志,
我有两个问题。第一,哪些是需要成员投票的“重要事项”,哪些事项是“没必要”投票的?第二,你们如何实际执行投票?这个流程是什么样子的?
——史蒂文(Steven)
亲爱的史蒂文,
圣经:我相信耶稣授权会众在成员资格和教会纪律问题上(见太 18:15-20;林前 5)以及教义和圣职任免的事项上做出决定(见加 1:6-9;提后 4:3;参看徒 6:1-7)。因为我们认识到这些是构成教会的要素,我想我们也可以推导出应该由成员投票决定的是:任何关于教会的性质、教会保持正直的品行和教会承担福音使命重要事项。
我的教会:因此在我们教会成员投票决定接收新成员、确认原成员离开、执行教会纪律的最后阶段、确认长老会提名的长老和执事以及批准教会预算。为什么包括预算?这在圣经中找不到直接的经文支持,但预算决定了教会如何在其所在地开展福音事工。因此,我们认为会众必须确认自己的预算。这对教会持守正直和承担使命至关重要。
教会不对非教牧人员的聘用、装修教会场所、金额相当高的财务决定、布道时间表、主日学课程以及所有日常决定进行投票。
在关于成员资格/执行纪律决定上如何投票:对于你的第二个问题,投票过程是什么样子的?这取决于要决定的事情。在接纳新成员和与老成员告别时,长老会提出动议,作出解释,然后要求进行口头表决。然而在执行教会纪律时,我们几乎总会给会众两个月的时间,然后再宣布和投票。所以我们会提前在成员大会上说明情况(“告诉教会”,太 18:17a),然后解释说如果在接下来的两个月里没有任何变化,我们作为长老会将在下次成员大会上建议除名(“若是不听教会,就看他像……”。太 18:17b)有一两次,我们曾建议会众立即采取行动,但这并不常见。执行教会纪律的决定也是口头表决。
在决定教牧职位和预算的决定上如何投票:对于长老和执事的提名,长老们会提前在成员大会上提名,然后给会众两个月的时间讨论此事,再在随后的成员大会上投票。年度预算也是如此。选立长老要采用匿名投票方式,而选立执事和审准预算则采用口头投票方式。
我想我已经介绍了最常见的事项。
亲爱的九标志,
我是教会的一名长老。我们教会对性议题有一个明确的、合乎圣经的立场声明,与纳什维尔声明非常相似。在过去的几周里,我注意到我们的三位成员在社交媒体(脸书)上说了一些似乎支持同性恋婚姻的话。我在努力寻找以合乎圣经的方法来应对。一方面,我担心这些成员似乎(至少是)不太理解圣经中关于性行为的明确观点。另一方面,我又不知道怎么以合乎圣经的方式来处理才不会让人觉得我们在监视成员在网上的一举一动。您有什么建议?
——德鲁(Drew)
亲爱的德鲁,
你的问题越来越常见。我有几点想法:
第一,常规性教导:你要做的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要确保在你教会的常规教导中对这些问题有清楚的诠释。如果这些人对圣经中的性观点感到困惑,那是因为他们刚来你们教会,还是因为你们从来没有教导过这个问题?可悲的是,许多牧师都没有谈论过这些文化上的难题。我并不是要你们每周都提到这个问题,也不是要你们很多地讨论这个问题——多过于谈论其他文化中突出的罪。但我要告诉你们的是,要教导和传讲神的全部教训,包括关于婚姻和性行为的内容。
第二,谈话:祷告之后,与这些人进行谈话。如果你还没有与他们建立个人关系,可以委托另一位熟悉他们也了解情况的长老或领袖与他们谈话。这种谈话越是在有更多关怀和鼓励的关系背景下进行越好。在谈话中,我不会假定成员有罪,而是提出问题,而不是急于指责。此外,我会给他们时间思考他们能想到的任何错误观点。你不必在一次谈话中强求什么结果。
第三,公共论坛:脸书主要是一个公共论坛。因此,我认为就别人发布的信息提出问题一般情况下都是合理的,尤其如果你们是脸书好友的话。任何人就我在文章中发表的内容向我提出问题都是完全合理的。如果他们的页面已经关闭,而你又没有直接看到,那么处理方式就跟在私人聚会上有人就这事向你打报告一样。你可以先鼓励/帮助看到它的人去和发帖之人进行对话。
第四,教会文件的意义:所有这一切的关键在于你们教会文件对婚姻的立场。例如,如果你们的信仰告白说上帝创造的婚姻排他性地只包含一男一女,那么这些成员就可能违背了信仰告白。我会提出这个问题,观察他们在教会中履行成员身份的方式是否印证和支持了这样的质疑。只要这些问题在你们教会的文件中,你们教会就已经有效地表态了,在这些问题上你们不同意有不同意见。成员资格取决于承诺。为了自己的诚信,这些人应该不满足于在脸书上宣传一个立场,而在信仰告白中宣传另一个立场。
第五,公开表态:我假定教会成员对各类事情可能持有一些反常的个人观点。我个人并不觉得有必要去把这些观点都挖出来。相反,我相信教会的常规性教导事工会逐渐解决这些问题(见第一点)。我认为你所说的情况可能需要采取稍加深思熟虑的方法(见第二点),主要是因为这些人正在公开宣传。他们实际上是在试图将他人引入歧途,分裂教会。另外,想想保罗在罗马书第一章中的警告:“他们虽知道神判定行这样事的人是当死的,然而他们不但自己去行,还喜欢别人去行”(第 32 节)如果同性婚姻是罪,他们岂不是在公开宣扬罪吗?想想看,如果有人在脸书上宣扬通奸或挪用公款,你们教会会如何回应?我想你们会向他们提出质疑。
第六,惩戒?假设一个成员在脸书上宣扬通奸或挪用公款。如果你们教会已经在实行教会纪律,那么可以想象你们会随着时间的推移推动针对这类罪执行教会纪律。如果一个人公开宣扬重大的罪,而且在受到警告、关怀和劝戒之后仍然这样做的,那就很难确认他的信仰。同样,我认为,假设这些人不悔改,我至少有可能在这里推动执行教会纪律。我并不是说在任何情况下我都会这样做。我也不是在推荐这个方式。每个案例都需要在教牧关怀下依据具体情况处理。也许他们的帖子没说清楚。也许你感觉他们只是不成熟和不理解,而不是顽固的悖逆。我只是想说,有可能执行教会纪律是你最终可能走的一条路。
我祷告恳求主赐给你智慧和洞察力,赐给这些人谦卑和恩典,赐给你们教会合一。
——约拿单·李曼(Jonathan Leeman)
译:DeepL;校:Jenny。原文刊载于九标志英文网站:Mailbag #67: What Should Members Vote On (And How) . . . Responding to Members’ Foolish Social Media Pos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