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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九标志,
我们有一位正在上成员课程的年轻女孩(19岁)。3年前她和父亲来到美国。她父亲是通过假结婚带着她和她的姐妹一起来到美国的,目的是让女儿们可以在这里接受教育。他们有所有移民所需材料,但是,显然他们违反了法律,走了假结婚的途径。假结婚违反了相关的移民法律,会受到很重的处罚(25万美元或者坐5年牢)。
这位想加入教会的女孩(她当时16岁)说,她记得自己只说过一个谎言:父亲已经没有和(亲生)母亲住在一起了,而事实并非如此。我也已经做了一些调查,好像一旦他们的假结婚被发现,如果他们申请加入公民就会碰到问题。如今父亲已经和那位与他假结婚的妇女离婚了。接下来现在的问题是:我们教会是否应该允许这位女儿加入成为成员?在这种情况下,她该如何悔改?我是否有法律义务去报告这件事?
——来自宾夕法尼亚的兰迪(Randy)
亲爱的兰迪,
我非常肯定,法律上而言你没有义务举报她(或揭发她),然而更棘手的是教牧问题,在这种情况下这位个人该怎么悔改?我问了问一位我们的长老,他从事出入境及移民管理工作。他的回复如下:
弟兄们,
这是一个棘手的问题!兰迪说的没错,婚姻欺诈是严重犯罪。五年刑期意味着这是重罪。离婚是无法消减婚姻欺诈罪名的成立。另外,这一定会为以后寻求任何移民福利带来巨大的阻碍。
我倾向于同意约拿单的想法,你没有举报她和她父亲的义务。而且,她看起来是一位受害者。在整个事件中,都是她父亲在犯罪而不是她在犯罪。每个人都倾向于同情童年入境者暂缓遣返手续(DACA)中的孩子。但是,在我得出结论之前。我想知道,关于她当时”只能说谎“的情况:她当时向移民局官员撒谎是为了促成婚姻欺诈呢?还是有更严重的情况,例如她是在婚姻欺诈成功之后撒的谎?
你可能要问一下她这个问题。然而总的来说,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确实很难让一位青少年在她父母权威之下全然为她父母的行为负责。她当时究竟能有多少选择呢?如果她当时没有特别多的选择,那么我们就不能指望她去举报自己的父亲——对于我来说这有些太像毛泽东和文化大革命的那一套了。即使有那么一天我们发现她应该报告父亲的谎言,然而在我的理解中依旧缺少一些确定性。作为一位牧师,我并不觉得我可以约束她的良心、并且告诉她在这里她必须做什么,就这样为她的悔改设立一个条件。相反,我也可以向她说明她的困境,并藉着这样的困境和她一起祷告。如果你感觉她的良心告诉她必须要认罪,不要试图阻止她,以免拦阻了圣灵和她的良心做工。
无论以上哪种方式,你要留心什么是悔改应有的样子。说实话我不确定。至少这意味着不要再继续撒谎。当然这将会比她想象的艰难。她是19岁对吗?因此我想她应该是在上学,意味着她现在可以不用撒谎。但是,她如果尝试找工作或者是申请美国公民,那将会是比较棘手的事。介于当前的政治气候,我如果雇主不去仔细询问这些问题我都会感到奇怪。她一定会被问到,她是否在尝试入籍的事。
因此,我简单的回答是,如果你认为她是基督徒,就让她加入成员。但是你要让她知晓,你她有这些期待:第一,她被问及移民状况的时候不可以在她移民的事上撒谎。第二,她应该愿意接受她说实话的结果。在这里,是她的门训成长真正接受考验的地方。现在她还是个小孩子,几乎没有什么可以损失的。但是,如果有一天,可能再过几年,如果她有了房子,家庭,工作。当移民局的官员问起她当年究竟发生什么的时候。她是否愿意失去这一切,为了荣耀基督而说实话吗?
真的是个很棘手的问题和处境,弟兄。我为你祷告,求神给你智慧。如果有其他什么事我可以帮助的请让我知道,。
亲爱的九标志,
请问,你有没有写过:当一位牧师负责一间有好几位离婚妇女的教会,他要如何做?我想到的是几年前,有几桩不符合圣经的离婚发生在另一间教会,是在前任牧师牧会的时候,他没有很清晰的教导或者要求他们悔改。
那么新牧师要如何区分这些离婚的人,如何将他们归类?这些人还能担任同工吗?如果不能,那么他们该怎么认罪悔改呢?
—马特(Matt)
亲爱的马特,
你的问题落在了一个更广的主题上,也就是教会的复兴。这基本上意味着,你要尽力继续的向前行,既不肯定也不继续不好的模式,当然也不是立即挑起所有的争斗。只去做对的事,但这不等于说你要立刻马上将所有不好的东西都剔除。
因此,首先不要做任何事情来确认或者继续不良的模式。只做对的事情。那意味着说不要对 一些讲论离婚的、比较艰难的经文轻描淡写或为之辩解,就像之前的牧师做的那样。我经常提到当我担任一间教会临时牧师的时候,讲道讲了一段关于离婚的经文,这是我在开始一系列解经式讲道时所讲的第二段经文。之后,这间教会的长老们告诉我,关于离婚的经文从来没有在教会里讲过。什么?! 好吧,这是不好的模式,这模式需要被改变。我也不打算离开我的计划,有意去寻找一些关于离婚的经文去讲,但是,我也不会去避开这些经文。
还有,在任命新的教会领袖时,我也将不会在以圣经原则对教会领袖资格的要求上妥协。 如果一个男人在对配偶忠心这件事上没有好名声,如果他没有在不合圣经的离婚上悔改,那么我不会推荐他做长老或者执事,也不会请他做主日学的老师,或者带领小组。对于这个问题的更长讨论可以见这里。
第二,这不等于说你一定要马上将不好的都清理出去。你不用去找每个以违背圣经的方式离婚的人,然后突然指出对方的罪。不要这么做!每种情况都有它各自被解决的时间和被解决的方式。例如,这位以违背圣经的方式离婚的人是否再婚,她或者他是否和前配偶复合。或者离婚的两个人都保持着未婚的状态。后面的情况对于我来说有些紧急,不过,任何紧迫的事件将要一一依照当前的情况,一对一的一起花时间,通常询问一些关于他们个人属灵生命的问题。
在这样的境况下我能做多深入,会很大程度上受到教会总体健康的影响。至少从会众对圣经的教导的回应来看,刚才我提到的教会是个健康的教会。因此,如果我选择直面离婚的情况,我知道这将使得领袖群体感到紧张同时也会支持。我相信他们和会众会这么做的。
同时,我也经常听到一些教会的故事,这些教会拒绝、反驳上帝的话语,而且他们更愿意辞退牧师而不是改变自己行为方式。那就可以肯定,这不是一间健康的教会。很显然,一位新的牧师有能力做到多少将取决于他是在一间健康的教会还是不健康的教会。
然而,现在我们假设,你们有一位执事或主日学老师的离婚是不合乎圣经的。那么我就想知道他/她是否已经再婚,并且我想更全面知道一些关于教会健康情况。因为这些将影响我可以做什么、不能做些什么。我想说,在通常情况下,我不认为我会接受一个教会的牧师看着领袖团体生活在不悔改的罪里并且没有人为此做些什么。但是,假定一位新牧师刚刚发现这样一位领袖,那么他需要小心行事。 他将需要向个提出挑战,与之一起阅读一遍提摩太前书1:3中关于领袖资格的列表。假若这个人不悔改,他需要鼓励这个人从职位上走下来。假若这个人反对,那这位牧师还不得不做其他领袖的工作,确保他们和他站在一起。
总结一下,我希望你听到的主要信息是这样的:一位新牧师(或者年长的牧师)最强大的工具就是在讲台上总体的教导职责。如果教会不接受稳定的解经式讲道对他们的喂养,那可能比想象中的还不健康,就像如果不接受切除癌细胞身体是不会痊愈的。这通常是,主题式讲道和道德式讲道的常见的苦果。要训练教会享受圣经以神的话语为乐,这个教会就更可能会接受从圣经而来的严峻挑战。如果教会在听道上所受的训练的只是“满足他们的需要”或者“激发他们的动力”,他们更有可能拒绝这些挑战。
因此,在新牧师急忙面对仍然存在于会众中的所有的“大的罪”之前,他需要花时间在教导所有肢体享受健康的饮食。如果他如此做了,他将发现会众属灵的生命将可能变的更敏锐。他们将更有能力接受灵性上的挑战,甚至可能,渐渐的,开始他们自己加紧脚步,并且提供一些挑战。这是圣灵通过圣言的做工结出的果实。
译:Tim;校:JFX。原文刊载于九标志英文网站:Mailbag #46: Tricky Membership Question about Immigration; Pastoring a Church with Lots of Divorce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