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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雇不称职的全职同工前请三思

原文标题与链接:You Should Think Twice Before Firing Incompetent Staf

翻译:张云轩

 

福音,而不是世界,必须为基督徒生活的方方面面定立准则,其中也包括职场。圣洁意味着从世界中分别出来。但这不表示我们设定低于世界的标准,或是允许自己忽视当地的行业立法。分别为圣,意味着我们诉诸圣经而非世界的惯例。

如果在常规的商业活动中有如此高的要求,更何况在我们教会生活中的雇佣行为。例如,我们是否要解雇不能胜任工作的教会同工。

留心你的前提假设

职场准则是老生常谈的话题。对这个话题进行基督徒式的思考,就需要批判性地对分析我们自己的预设。有时圣灵借助神的话揭露我们的底牌显明我们的预设,有时圣灵也会帮助我们理解这些预设,从而更好地理解神的话。

在这个问题上,我们的预设经常来自社会中司空见惯的劳资关系模式。有时我们也会从另一个文化处境,例如从海外工作经历或历史研究中发现自己的预设。

在教会内,我们经常需要借鉴其他宗派来帮助我们意识到自己所做的预设。各个宗派的神职人员的雇佣哲学(例如英国圣公会的自给自足式的职员、浸信会的教会雇员)差异非常显著。然而,人们往往因为未涉足其他宗派,而在很大程度上忽略了这样的差异。这又进一步促使我们用宗派传统强解圣经(read our own denominational practice into the Scriptures)。 因此,举例来说,确定“执事”(deacon)这个词在新约的含义时,你很难不受宗派传统对于该职分理解的影响。甚至就连把diakonos直译为“执事”(deacon)而不是将其翻译为“仆人”(servant)的决定,也受到宗派传统的影响。

基于圣经,而非基于意识形态地思考

从广义上讲,西方经济体极大地受到社会主义和/或资本主义的影响。两种意识形态都指称圣经和基督教思想为其某些核心思想的来源。它们都可以因为未符合某些基督教核心理念而受到批评。 而且它们都未能通过基督教信仰的检验,因为他们的世界观根本上是唯物主义的。

不幸的是,无论哪个阵营的基督徒都被灌输认为这是一个非此即彼的选择。所以,一旦委身一种政治经济制度,似乎连基督徒都看不到对方阵营的好。这样的思想与其说是被圣经,不如说被世界塑造。

基督徒不应该把工人看作生产单位,而应该把人视为神的形象。我们不应该基于收益成本的考量对待他们,而应该基于他们与神的关系。正如我们不会堕胎或给老年人实施“安乐死”,我们也不会非人地或只为自己的利益对待同工。做工的当得他的工价以及更多。因为即便是牛,也可以直接从它的劳动中获益。如果对牛是如此,更何况人呢。

此外,做主人的要记住仆人所拥有的权利,并且主人要对天上的主人交账——祂不偏待人。圣经之外,你找不到任何地方教导诚实做工的动机乃是“有余分给那缺少的人”(弗4:28)。

解雇不胜任者?

让我们回到眼前的问题——解雇不称职的教会全职同工。

首先的问题在于定义“不称职的”。如果这意味着不诚实、懒惰或不忠诚,基督徒老板有充分理由采取行动,甚至到不惜解雇的地步。人有责任通过殷勤劳作供养自己,同时教会也不应该为人的懒惰和懈怠买单而被拖累。

保罗没有让帖撒罗尼迦人喂养一个不肯做工的懒惰之人(帖后3:6-12),甚至没有让人供养年轻的寡妇,她们因没有正经工作而习惯懒散,好管闲事,又说长道短(提前5:9-16)。此外,巴拿巴想给马可这位年轻人第二次机会,保罗因他在上次宣教途中离弃他们,就拒绝带上他。保罗这样做也没过错(徒13:13,15:37-39)。

无疑有些时候经济不景气或教会处在艰难时期,教会同工不得不被解雇,因为没有足够资金支付薪酬。然而,在这个时候,我们要尽我们所能帮助忠心的工人找到其他工作。其他全职同工应该从他们的薪酬中分出一些作为帮助。雇佣他们的会众也应当在经济低迷期与他们一同担当。

教会雇佣之所以特别的五个理由

然而,我们不能假定普通的、甚至基督徒的商业准则就能够适用于教会雇佣的处境。教会在如下几个方面有别于其他共同体。

首先,我们是家人。在言语上以兄弟姐妹相称很简单,但更重要的是切实地以家人彼此相待。 家人关注彼此的福祉,分担彼此的重担。不公地对待他人和寄居者是错的,而恶待兄弟姐妹是错上加错(俄10)。

其次,福音的工人须因他们的工作得到认可(林前16:18),传道教导人的长老配受加倍的敬奉(提前5:17)。用爱心说诚实话,传讲神之圣言,呼召百姓悔改,宣讲耶稣的福音,尤其做在你的教会中,不仅激发更大的爱心,也招致更大的敌意。因此,保护那些置身于福音事工最前线的工人就尤为重要了。我们不希望他们受到试探,去弱化福音的信息,去爱好来自人的称赞,去为了个人的安全妥协真理,或者成为偏袒人的。一位牧师或教会同工如果知道他的教会是他事工坚强的后盾,就会有能力面对艰难的处境和不易相处的会众。然而,如果一位牧师沦落到寻求教会中有权势者的支持,免得被立即解雇时,他就不在带领神的百姓,而是跟随肥羊了(结34)。有一回我在一个牧者会议发言时,一位中年男子流着泪说:“我同意你所说的是圣经的教导,但我绝无可能在我们的教会中实践这一点,因为他们会立刻解雇我。” 若是那样,作他们的牧师还有什么意义?

第三,许多牧职事工需要牧师拖家带口地搬到新地方。同样,被解雇意味着拖家带口搬离社区。这就对牧者的家庭和孩子们带来极大的艰难。不像许多其他工作,我们和顾客、客户和同事在社会关系上仍旧是陌生人。大多数的牧职事工需要我们成为会众的邻居和朋友。这不是说牧师就不能被解雇,而是说他的情况很特别。其他职业的从业者在同城另寻新职时,仍可以呆在原来的住所,他的孩子不需要转学,妻子不需要换朋友圈,而且整个家庭也继续委身同一个教会。

第四,我们任职于一个自愿结社的团体。盈利不是工作的目标,使神的百姓聚集在祂的道中彼此相交才是我们的终极目标。这就创造了一套与世界不同的期望和标准。教会成员不是顾客,要求我们的员工提供更好服务。我们是一家人,聚在一起建立彼此并基督的身体。牧者在牧养事工中的责任/职权结构与普通职场并不相同。

第五,主的工作唯有用忠心来衡量。即便如此,一个人是否忠心也不受公开监察。所以,保罗拒绝被任何人论断,甚至包括他自己(林前4:1-4)。那么我们如何衡量不胜任呢?这就像试图衡量事工是否成功。尽管这个牧者不忠心,或者恰恰因为他的不忠心,教堂得以增长,奉献收入得以增加。历史上一些大有名望的异端有着出色的个人技巧。事实上,一个假牧人依赖于其在外表和世俗成功方面的吸引力)。然而,属神的真先知常被藐视和厌弃,如同主在地上行走的日子一样。

基于这些理由,教会有关雇佣和解雇的政策便迥异于其他各种工作场所。

一些实际的结论

这对我们有什么现实意义呢?

仅仅为了适应教会目前的发展而解雇称职的全职同工是不合宜的。一些教会解雇同工是因为教会领导层希望调整团队构成。或许是因为教会壮大后需要些新的恩赐。或许考虑到新团队可以复兴意志消沉的教会。在我看来,这是关怀、爱心和公义上的失败。解雇一名同工,尤其是一名见证该事工发展到新高度的忠心同工,这样的做法是没有爱心、忘恩负义和苛刻的。由于教会领导层的计划和管理不善,这将给他的生活、家庭和事工带来极大不便。教会可以选择朝着新方向培养同工团队,或者索性不寻求新方向,或者从长远角度考虑更谨慎地调配挑选同工。相比这些,管理层改换同工是更容易的——对管理层更容易,对同工们则不然。

如果同工是按照短期合同受雇的,并且他们在上任前就知道,结果就不那么坏。慎重地雇佣同工,不断培训同工,这样才能寻觅到合适的同工,并且促进同工与教会一同成长,而不是在他们不适合时将他们抛弃。

如同许多基督里的伦理问题,我们在这事情上也要查验我们的动机。而且,正如面对所有的问题一样,我们在这事上也要时刻记得自己的心如何因着罪性容易自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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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hillip Jensen
2019-08-19
教牧侍奉
六十五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