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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教会成员制?

在上一篇文章中,我回答了“什么是地方教会?”这个问题。这引出了下一个问题:什么是教会成员身份?

答案:这是对基督国度公民身份的宣告。它是一本护照,是基督国度新闻发布厅里发布的一则公告。这是对一位公开信主的个人宣告:他是一位官方认可、持有执照、持有会员卡、货真价实的耶稣代表。

更具体地说,教会成员身份是地方教会与一个基督徒之间的一种正式关系,其特征在于:教会对该基督徒门徒生活的确认与督导,以及该基督徒在教会的关怀下,顺服地活出其门徒生活。

请注意其中包含几个要素:

  • 教会团体正式确认个人的信仰告白和洗礼是可信的;
  • 教会承诺对该个人的门徒生活进行督责
  • 这个人正式将自己的门徒生活置于该团体及其领袖的服侍和权柄之下。

教会对个人说:“我们承认你的信仰告白、洗礼以及跟随基督的门徒身份是有效的。因此,我们在万民面前公开确认并承认你属于基督,并将我们团契的监督延伸至你身上。”原则上,个人对教会说:“既然我承认你们是一间忠心、传扬福音的教会,我就将我的委身和我的门徒身份顺服于你们的爱与监督之下。”

教会成员身份的标准不应高于或低于成为基督徒的标准,但有一个例外。基督徒是指那些已经悔改并信主的人,教会应当确认这样的人为成员。唯一的额外要求就是受洗。教会成员必须受洗,这是新约中一贯的模式。彼得对耶路撒冷的众人说:“你们各人要悔改,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洗”(徒 2:38)。保罗在写给罗马教会的书信中,也理所当然地认为罗马教会的每位成员都已受洗(罗 6:1–3)。(我将在下一篇文章中进一步探讨受洗这一要求。)

换言之,教会成员身份并非关乎“额外要求”,而是关乎教会对一位基督徒承担具体的责任,以及一位基督徒对教会承担具体的责任。它关乎“穿上”“体现”“活出”并“具体化”我们在基督普世身体中的成员身份。从某种意义上说,构成地方教会及其成员的联合,就像婚礼上的那句“我愿意”,这也是为什么有些人将教会成员身份称为“盟约”的原因。

诚然,基督徒必须选择加入教会,但这并不意味着教会是一个自愿加入的组织。既然选择了基督,基督徒就别无选择,只能选择加入一间教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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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注:本文并非节选自《教会成员制》,而是节选自《教会纪律》一书。更详尽的讨论可见于《教会成员制》。


译:DeepL/STH;校:JFX。原文刊载于九标志英文网站:What Is Church Membership?

作者: Jonathan Leeman
2026-07-03
盟约
地方教会
教会成员制
成员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