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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受教会之苦,现在我却爱教会

有时,甚至是信徒也会怀疑教会成员制。委身于一个教会共同体并顺服其带领这种观念,可能已经被这个社会认定是过时的——甚至是压迫性和危险的,尤其是对于那些受过教会伤害的人来说。但基督想要地方教会成为所有信徒的安慰和恩典——甚至那些像我一样曾是教会属灵滥权的受害者。

曾受教会属灵滥权之苦

在我二十多岁的时候,曾是一间教会的成员,其领袖具有属灵滥权的所有特征。这间像邪教一样的教会教导说,这个世界上只有我们——我们总共 50 个人——明白圣经真理。我们只被允许读牧师的著作,而“属灵成熟度”是由忠心参加每周五次的聚会来衡量的。那些离开教会的人被贴上“不信者”的标签,也成为流言的对象。这位牧师教导一种扭曲的福音,暗示说,一旦一个人认同他们需要一位救主,他们就可以继续随心所欲地生活。救恩被简化为仅仅是思想的改变,完全不期待一个真基督徒在圣洁上长进。由于这种扭曲的福音,许多教会成员要么没有得救,要么一直任意妄为,这使得这个牧师可以随意地对他们犯罪而不受谴责。他独裁,善于操纵人,在属灵上滥权。

当这个教会的牧师开始对我进行性骚扰和滥权侵害时,这些不合圣经的教导和做法对我个人造成了毁灭性的转变。我的年轻、对圣经的无知,以及因罪造成的情绪不稳定,使我成为了首要的目标。就像《提摩太后书》3:6 中的“无知妇女”一样,我“担负罪恶,被各样的私欲引诱”。通过滥用权力和歪曲圣经,这个牧师让我相信,神已经把我赐给了他,最终我不得不容许他对我的得寸进尺。最终,我开始相信,如果我离开教会,神就会杀了我,或者让我癫狂。这种侵害和滥权在接下来的 10 年中一直持续。

通过一系列神迹性事件,主将我从这个邪教般的教会及其滥权的牧师手中拯救出来,并带领我来到一间小小的改革宗浸信会。正是在这间地方教会,我第一次听到了真正的福音。在那里主拯救了我,我也在那里受洗并加入成员。在过去的二十五年里,主继续通过一些有合乎圣经的架构和敬虔领袖的地方教会来支持我;今天,我就是这样一间教会的成员,在过去的 11 年里,我甚至一直在该教会作同工服事。

地方教会,滥权侵害与基督的怜悯

当我分享我的见证时,经常有人问我:“你为什么要走进另一间教会的大门,更不要说成为教会成员了?”以及:“作为牧师虐待的受害者,你怎么能服从教会内的男性带领呢?”我一直在从教会的伤害和牧师的滥权中恢复过来。时间和距离并不能治愈所有的伤口。即使写这篇文章也是一件困难的事。但某些圣经真理使我能够欣然迎接神对教会的美好设计,并且顺服教会不完全但谦卑的带领者,在此之中成长。

基督是教会的元首

我之所以能够成为一间教会的成员,并顺服敬虔的带领人,根本上是依靠这一宝贵的真理:耶稣基督是教会的元首(弗 1:22-23)。神没有呼召我去顺服滥权牧师的罪恶要求。相反,我蒙召是去顺服基督——祂是谁,祂为我成就了何等的事,以及祂如何呼召我去生活。

与滥权侵害我的牧师相比,基督是完全圣洁和完全良善的(约壹 1:5)。基督永远不会侵害或骚扰我。相反,祂如此爱我,甚至舍命来救我(约10:11)。作为教会的元首,基督命令我在教会共同体中生活,顺服教会的敬虔领袖(来10:25,13:17)。我过去受侵害的记忆可能会让这个命令显得难以执行——甚至会感觉残酷。但当我思想救主的性情并认识祂对我的大爱后,我便能够因顺服祂而将自己交托给祂。

教会及其领袖是基督给众信徒的恩赐

受过教会侵害的人可能难以将教会看为良善的,这当然可以理解。但圣经教导我们,基督想要把地方教会及其领袖作为恩赐赐给每个信徒(弗 4:8–16)。教会是信徒领受所传的道、领主餐和接受洗礼的主要地方。她是信徒们活出圣经中的各种“彼此”命令的地方;在教会中,我们同乐同哭,互相担当重担,并彼此激励和建立。地方教会是成员们彼此认罪悔改和互相饶恕的地方,因为他们已经得了饶恕(弗 4:32)。并且,如有必要,教会是不悔改的成员经历到教会纪律之恩典的地方(林前 5:1–13)。

教会的领袖也同样是基督赐给信徒的恩赐。祂要求教会领袖作敬虔的榜样并善用权柄,祂以此恩慈地保护教会的领袖,免得不合格的人和滥权者上位(多 1:5–8;提前 3:1–7;彼前 5:1–4)。基督能够使处于带领地位的人成圣并扶持他们,好让他们能够满足这些要求。与我一同事奉的全职牧师会告诉你,他们远非完全!但他们是会悔改的人,而我继续看着他们在谦卑和圣洁上成长。

现今,教会领袖的可怕滥权行径经常被人发现。这些滥权是可耻的,教会和有关机构必须严厉地处理。当知道耶稣自己以更高的标准要求教会领袖(雅 3:1),并知道祂必报应,祂的忿怒终有一日要报复那些施虐的教会领袖所犯的一切罪(罗 12:19),这真是让人大得安慰。

教会是基督赐给我的恩赐

虽然我确实在那个邪教般的教会里,在滥权牧师手下遭受了可怕的痛苦,但作为一个健康教会的成员,在合乎圣经的带领人的照顾下,我也真实经历了茁壮的成长。借着教会忠实的讲道、教导和辅导,我经历了情感和属灵上的医治。通过在教会中形成的友谊,我得着了建立、责备、挑战、造就和转变,变得更像耶稣。在教会,我在教导和辅导方面的恩赐上得到了鼓励,也找到了机会利用这些恩赐服侍他人。而且,作为一个没有孩子的姊妹,基督在教会里赐给了我很多属灵的儿女,比我在生理上可以生的孩子更多。如果我因为在一个施害的教会所经历的而不顺服,拒绝一切的教会,那么我就会错失所有这些恩赐。

基督是教会的元首,祂已将教会及其领袖作为恩赐赐给了所有信徒,包括我。认识这些真理使我得自由,得以爱我的教会,欢喜顺服她的带领,并在她的照看下成长兴旺。我绝不能让我痛苦的故事来告诉我基督或祂的教会是怎样的。相反,我痛苦的故事必须由基督的美好性情和祂对祂教会的旨意来诠释。我在那个邪教般的教会中所遭遇的事情并不好,但是当我在这些荣耀真理的亮光下去看这些遭遇时,我可以用信心的眼光去看,因为神使它们一同效力,要叫我得益处(罗 8:28)。


译:无声弘扬;校:JFX。原文刊载于九标志英文网站:Once Abused by the Church, Now I Love the Church.

作者: Patti Withers
2024-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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