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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与链接:More Christian Than Democrat or Republican
翻译者:侯淑婧
鉴于美国政治和公共生活的日益极端化,基督徒是否应该响应主要党派或者与之相关的政治意识形态基础,这种问题频繁出现。我的回答是,这是被允许的,而且参与政党政治往往是智慧之举,但是我们必须谨慎行事。大家需要明白的是,考虑到我们要忠于基督,对某个政党的忠诚只能是暂时的。我们绝不允许因过分效忠某一政党或为了政党的议程产生了过激行为而削弱基督徒的见证。
为了要解释清楚这一点,在讨论附属于美国主要党派及其意识形态的合理性之前,我们必然要谈到宗教和政治以及教会与国家之间恰当的关系。
宗教与政治
“一定不要和与你意见相左的人谈论宗教或者政治,”在1840年,托马斯·哈利伯顿(Thomas Haliburton)写道,“两者都会愈演愈烈,最终你会引火上身。”哈利伯顿,是一位加拿大的政治家和法官,提到很多当代西方人士的观点:在体面的场合我们不应该谈论宗教和政治,尤其是如果两者搅和在一起,要是房间里的人彼此意见不同就更是如此。类似的表达是:宗教话题根本不应该拿到公众场合来谈论,尤其不应该出现在政治性场合中。
这种常人之见出发点是好的,但确实错误的、无益的,也没有任何现实意义。这里有两点理由,为什么基督徒不应该将基督信仰局限在私人生活中,或者与政治完全撇除关系。
首先,圣经教导说,人类无可推诿是宗教性的,但那种“宗教”不能严格定义成“对一位超自然神的敬拜”(罗1:25)。尽管真正的宗教必然涉及到对一位超自然神(三一真神)的敬拜,广义的“宗教”是指人类势必将终极性指向某人或某物。而那个某人或某物在一个人心里作王,要他对此忠诚,并在塑造他的人生。这一敬拜的对象可能是三一真神,或穆罕默德的真主安拉。也可能变成性、金钱、权利或者成功。不管怎样,我们都在服事功能性的神明,而我们将它们绝对化的做法在本质上就是宗教性的。
第二,圣经清楚表明,我们不能将私人自我与社会自我割裂开。如果宗教只是关于一位超自然神的精神上神秘性的知识,那我们可能更容易把那种信仰降级到私人生活的范畴,变成某种宗教仪式。但一个人真正的宗教信仰是不能被限定的。
确实,圣经有800多次把宗教置于人的内心。圣经将人的心定义为一个人全部存在的统一中心,是他的感觉、思想、意愿和行为的中枢控制中心。因而凸显了这一神圣命令的强烈,“我儿,要将你的心归我!”(箴23:26)。作为我们情感、思想、意志力和行为的中枢控制中心,一个人“私人性”的宗教不可避免地会向外伸展到他的政治和社会生活。我们无法通过分开宗教和政治而使一个人分裂。
教会与国家
尽管宗教和政治不应该也无法分开,教会和国家可以也需要合宜地分开。正如亚伯拉罕·凯波尔(Abraham Kuyper)、巴文克(Herman Bavinck)还有其他人提出过,神给这个世界规定的秩序涉及不同“种类”的文化,每一种都有它们自己存在的原因和相应的权限。或者,用一种空间上的类比,神的世界被安排成各种不同的文化“球面”——诸如家庭、教会、艺术、教育、或政治——每一种都有自己的中心(存在的理由)和圆周(权限)。
有人可能会说,每个领域都有自己的使命和专长,不应该越界试图替别的领域完成其使命。对领域的区分实际上就成了一种制衡的体系,不是政治领域分散政府权力,而是更深层次的本体论层面分散文化权力。
在这种构想中,教会的存在既是一个机构也是个有机体,而它和政治之间的关系也相应地改变了。作为一个机构,教会在某种受限却深远的意义上是政治性的:教会每周聚集在神的话语和圣餐桌旁,为要宣告基督是主,言外之意,凯撒不是主。教会通过诵读、宣讲、教导圣经、圣餐、祷告、唱诗、教会纪律和其他从圣经而来集体敬拜的方式,来不断地更新和重新定义一位教会成员真正的政治身份——基督君王的大使。但教会聚集并不是为了寻求政治性的权力,在政党中发挥影响力,或者制定公共政策声明,因为教会既没有这样的呼召,也没有能力这么做。
教会也是一个有机体,一群圣约的子民,他们有机地彼此相连,也连于基督;他们平日里又分散在整个社会和文化中。虽然机构型的教会通过塑造其成员作为基督的大使这一真正的政治身份,可能对政治和公共生活领域产生间接的影响,但有机的教会——这群教会的圣约子民——可能在有机会、专业技能允许的情况下,对政治和公共生活领域产生直接的影响。
民主党和共和党
因此,除非一个人把自己完全从公共生活中排除出去,他就必然带着其宗教身份参与政治和公共生活。[1] 然而,问题还在,是否一个信基督的美国人应该参与政党政治。美国的主要党派由信徒和非信徒组成,内部结构松散,互相竞争的利益集团和派系之间的联盟关系不断变换。换句话说,附属于任何一个主要党派必然会联系到其背后的意识形态,而这又在某种程度上与基督信仰是对立的。
相应地,我们应该进行“考古挖掘”,借此机会设法挖出塑造各种政治意识形态背后的偶像。这种评估类型认同,每种人类的政治计划都在某种程度上受到罪和偶像崇拜的影响。就如个人拥有“终极委身”,政治意识形态也有;在某种程度上,一种意识形态把神创造的某些方面抬高到至高程度,这对个人、对社会、对文化和政治都有害无益。
从右翼来说,社会保守主义将传统视为偶像,这样一来有时就会拒绝承认美国传统的某些方面时罪恶的。古典自由派和自由主义者倾向于高举个人与个人自由,因此所有的社会组织都是个人成立的,为要满足他们自己的冲动和欲望。国家主义倾向于将神圣的地位赋予一个民族国家或者国家内部的道德性团体,这样做有时会使团体以外的人受到不公义的对待。同样的,在左派中,进步主义讽刺地崇拜进步。社会主义把公有制或物质平等偶像化。如果人把自己的声音(vox populi)和神的声音(vox Dei)混在一起,连民主这种好的政府形式也沦为偶像崇拜。
值得记住,最坏的偶像来自最好的物质。所以,每种政治形态都从窥见神创造的某一方面的美开始。但意识形态从未因指出真理而停止;相反,它们坚持把部分真理当成全部真理,然后不恰当地将其所看重的东西终极化而变得扭曲。这种扭曲产生了负面的政治影响。
结合对政治形态这种鸟瞰式的评价,我们必须评估一个特定政党具体的政治纲领和政策立场,问自己是否认同眼前的政策,我们是否能从圣经中找出这种政策的直接依据,以及我们对此政策应当持有的确定程度,尤其是当它与基督信仰相关时。
当然,评估性项目最大的问题在于我们热衷于找出与别人的政治本身相连的问题,而不是自身的问题。比如说,我们很快地在社会主义或者进步主义上发现偶像崇拜,但不会在我们倾向的保守主义分支中找到。但作为基督徒,我们必须谦卑地承认,我们所有人都“容易迷失”,而我们的政治观点可能比自己意识到的更离谱。
最后,我们必须下定决心在教会中鼓励“桌上团契”,这种团契强调了我们基督徒之间的合一,尽管存在政治观点上的分歧,而且它也认同政党虽是有用的工具,但身份认同感很糟糕。我们更应该像“基督徒”,超过我们的“共和党人”或“民主党人”的身份,而我们对于政治的基督徒式的盼望会很快在基督君王再来时实现,祂将建立一个世界性的政府,一个政党的体系,其中公平如大水滚滚、公义如江河滔滔(摩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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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注:
[1]从最广义上讲,政治是就公共利益的议题游说其他公民和政治领袖的艺术和科学。从那个意义上讲,一个人不仅通过投票或激进行动来参与政治,也可以通过在咖啡厅或脸书上对社会、伦理和政治话题的讨论进行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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