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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伙伴关系现在很流行。教会想与宣教机构合作,宣教机构也有需要与地方教会合伙。可是,教会和宣教机构应当怎样选择合适自己的合作伙伴呢?
地方教会与在禾场工作的差会(宣教机构),若要建立健康的合作关系,它们必须在根本的一些神学及方法论上面有一致的认同。在深入讲述这个话题之前,让我们先谈一谈关于伙伴关系的根本概念。
关于神国事工上的合作伙伴关系,一种定义会说,它是地方教会与跨文化差会所达成的一种意向性的、且是基于圣经的、活跃的互相合作的关系;其目的是为实现共同目标。
宣教战略家路易斯·布什(Luis Bush)是合作伙伴关系的重要倡导者。他是这么定义伙伴关系的(我稍做调整):这是一个短期的、可更新的,由两个或多个有自主权且志同道合的基督教团体所形成的正式的联盟关系。合作方之间建立起信任的关系,寻求履行商定的期望,并通过资源及能力的互补,以达到共同的目标。
新约中并没有正式对合作伙伴关系有什么教导。在有些翻译版本中,你可能会在腓立比书4:18见到这个词,来描述当时那个成立不久,本身贫困的腓立比教会,用金钱及祷告来支持使徒保罗的事工。更进一步读腓立比书后,你会发现如果这可以称为伙伴关系的话,相比现在很流行的伙伴关系你会感到它很落后。 保罗对腓立比教会并没有期望,并且腓立比教会是一个成立不久、本身贫困的教会。
就我所看到的,在新约中并没地方教会与远方跨文化宣教团体或个人之间有合作伙伴关系的例子。保罗确实有同工,且他在罗马书16章的个人致谢里也清楚地表明他与当地教会及其他人之间有合作的关系。但这些关系更像自发形成的,并不符合我们上面对合作伙伴关系的定义。
虽然新约中并没有我以上所定义的伙伴关系出现,这并不意味着圣经禁止这一关系。特别是我们能够在新约里看到人们为了福音广传而协同工作。并且圣经上有很多我们这些信徒们如何彼此相处的教导。总言之,我认为我所定义的合作伙伴关系是圣经允许甚至鼓励的,且圣经中很多地方提到关于我们应如何建立这种关系。
合作的层次
地方教会与其差会伙伴之间,需要有多少神学上的志同道合呢?这真要看合作的目标——目标离植堂与培养教会领袖越近,双方神学上的一致性就需要越强。合伙解决海外饥民的粮食问题,就不需要跟合伙培训当地领袖、建立本土教会那样高的神学一致性。同样,合作一起分发圣经或在海外把圣经制作成音频读物,跟合作在新开辟区植堂教会相比,所需要双方的神学相似性也要低很多。
地方教会应当草拟两到三个层次的潜在伙伴关系,并且认真考量每级伙伴关系所必须要有的神学精要。我要强调对所有层次,都要谨慎对待,因为我们神学上的承诺在现实各个事工上可能都会有“泄漏”。你很可能怀着真诚善意,却与一些神学上的准确性远超其方法论上的完整性的一方合作,而后会发现因对方方法论上的妥协,他们并不跟你真正的“志同道合”。
目标及神学一致性
保罗宣教的目标是什么?他明确讲过的目标包括:
因这些目标,就有了成就这些目标的灵活的方法。(坦白地讲,圣经关于宣教目的的教导要远远多于关于方法的教导,我们把所有的方法都依圣经进行检测,丢弃了许多,但最终会有一种以上可令人接受,能跨文化并按圣经原则成功植堂的方式。合作双方互相聆听,并互相学习,以神的话语检测所有事情。)
若以上面描述的作为目标来找高级别合作伙伴方的话,保罗会为合作方提出什么样的神学一致性呢?基于他以上书信,和新约中其他书信,我认为下面几个神学要点是很重要的:
即便双方都认可上面所列的信仰宣言,仍有可能一方或双方所做、所行的,实际上与他们所宣称的相反。合作双方所认同的神学一致性,必须是可实行的,而不仅仅是认信的。
在保罗给提多的书信中,他告诉提多要谨守生活与真道(提多2:7-8)。这里好像提到了提多的方法论,或至少他在克里特事工时生活上的规范。提多书本身并不是关于教义的,而是教导什么才是与纯正教义相一致。换句话说,这部书是新约中专门讲述认信的神学应当如何指导教会生活及其领袖的生活的。
因此,潜在合作的双方都应该探究对方的神学到底如何进入到实践,下面是一些重要的领域:
圣经
教会应当问宣教士团队,“在你们的战略中,神的话是什么角色?你能解释你们的宣教方法在圣经上的依据吗?圣经在你们那些方法中又是什么角色呢?你们团队如何每天在事工中使用圣经?请具体谈一谈。”
宣教工场的团队可以请潜在合作的教会解释,教会的决策流程是如何依圣经进行的,并给出几个具体“事务会议”中的例子。他们还可以请教会领袖描述会众们在每天、或每周的生活中,除主日听道外,在诸如辅导、各种“服事项目”或聚会时,如何使用圣经。这个教会真得委身于圣经的完备性吗?
传福音
若想要了解潜在伙伴方在传福音,悔改及信主方面的神学教义,可以请他们描述他们具体是怎么传福音的。双方可能有共同的神学宣言和宣教目标,但传福音上的具体做法,可以清楚揭示他们认信的神学是否已经融入到具体实践。若没有融入,那就不会有真正意义的神学上的志同道合。这会造成合作困难,影响双方信任关系。
成功
对方怎么定义符合圣经意义的成功呢? 是关于数字呢,还是关于忠心?
保罗关于成功的神学观点表明在罗马书(1:16)和帖撒罗尼迦前书(1:5-6,2:13)。他依靠圣灵及福音的真理,而不是靠着特定的方法或最佳实践。他的事工是以神为中心的,而且他知道他的成功取决于神。保罗还知道,成功也依赖于教会对那位又真又活的神的祷告(林后1:11;帖后3:1)。
保罗并不主张用新的最佳实践或方法来保证成功。他没有鼓励提摩太学习那些“赢家”的做法。相反,他说,“你所学习的要存在心里。在一切善工上要恒心忍耐!”(提后3:10-14;提前4:16;来10:35-39)
圣经教义清楚地表明,忠心就是成功。这提醒我们,我们的责任就是要忠心于我们的生活和圣经教义。当然这并不是说责任、评估及调整就变得没有必要了。我们应该在我们的事工上效仿保罗(林前11:1)。有时候成功的果子是可见的,如有人信主、教会建立等;但有时果子是看不见的。且还常常会有苦痛。一切结果都在上帝掌管之下。而我们的职责就是做神忠心的仆人。
圣经在合一和敬虔态度上的教导应当成为伙伴关系的指南(见腓2:1-5),所以,每一方都不应该去问,“我这一方能从这种伙伴关系上得到什么?”。相反应该问“我能给什么?我该如何服事?我怎样能成为别人的祝福?”
考虑到这一点,下面是一些实用指南,以帮助大家在达成神学一致后发展出荣耀上帝的伙伴关系:
最后来说,伙伴关系是发生在这些带有罪性的、有时带有种族优越感、偶尔还固执,但好在有上帝的灵同在的不同个人之间。上帝使他们能够有恩典地一起同工,当然也不能缺少个人努力和祷告。明智的伙伴关系的特征可以概括为:在合作层次相应的神学观点上志同道合,有明确的、出于圣经的合作目标,及以敬虔的态度彼此相待。
译:刘立君。原文刊载于九标志英文网站:Missions Partnerships from a Field Worker's Persp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