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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与链接:How Should Christians Relate to Excommunicated Family Members?
翻译:申佳可
基督徒如何与被逐出教会的家庭成员相处?
我想说的是,保罗在哥林多前书5:11的教导,并不是要破坏肉身家庭中的关系,虽然这正是他们在属灵家庭中的目的。《圣经》中的两条思路与之相关。
首先,在新约当中,尽管耶稣的呼召需要的是超越家庭的忠诚,但最重要的是为了福音的缘故去维护原生家庭的完整与和平。举一个例子:如果可能的话,信主的配偶要和不信主的配偶同住,以便不信主的人能够得救。(林前7:12-14;彼前 3:1-2)。哥林多前书7章的背景清楚地说明,这种“同住”包括性关系上的亲密;以任何人的标准来看,这种亲密都远超过共同进餐的亲密程度。通常我们读这些经文时,都假设不信的人从未公开承认过信仰,但是经文里没有任何内容需要这个假设。保罗的教导同样适用于其配偶放弃基督教信仰的信徒。在那种情况下,认为保罗教导他们能够有性生活却不能一同吃饭,这完全说不通。
我们可以看看其他的例子,比如保罗谴责那些不供养家庭的人,不管他们作为信徒的身份如何;或者对于孩子来说尊敬父母是他们永久的义务,也不管他们的信仰状况如何。这是始终保持不变的一点。在肉身家庭的背景下,这种爱的行为高举了福音。
第二条思路涉及新约在肉身家庭和属灵家庭之间的区别。在这里,耶稣关于谁是我母亲和兄弟姐妹的问题是非常重要的(可3:33-35)。 在旧约中,肉身家庭和属灵家庭是一回事,至少是从外表上看起来。 在新约中,正如耶利米所预言的(耶31:29-34),肉身家庭和属灵家庭之间自动的世代关系被切断了。现在,正如耶稣所指出的那样,是基于带来悔改与信心的属灵重生,使人被收纳进入神属灵的家庭。我不需要向其他浸信会人士再解释盟约治理所带来的各样改变。
但也许我们没有充分考虑的一个领域是肉身家庭和教会惩戒。在旧约中, 如果配偶或孩子试图引诱你去偶像崇拜,不仅他们要被石头砸,而且你要做第一个投石头的人 (申13:6-12)。起初,是父亲为他的儿子行割礼(创17)。但在新约中,并不是肉身家庭来施行洗礼或执行教会惩戒,而是由属灵家庭来做,因为涉及的是属灵上的关系。
这对于一个丈夫被逐出教会的妻子意味着什么?与教会里的其他人不同的是,与他共餐并非主要出于基督徒团契的表达,而是一种家庭中的爱和责任。她当然不应该把他当作基督徒看待。夫妻双方也不应该把早上一起享用吐司和咖啡视为基督里的团契相交。另一方面,她现在应该为他祷告,而不是与他一同祷告,她需要将自己的注意力和祷告的内容集中在他的悔改上面。当然,如果你与某人整天相处,这看起来就和他在街上偶然碰到他的牧师不一样了。这不正是保罗和彼得所说的吗?不要使你的婚姻变得没有价值,也并不要求你进行全天候的传福音式的谈话,与家庭和婚姻中不信的一方相处,是一个向亲密的伴侣耐心展示爱与恩慈的好机会。
如果我是某个特定的长老会人士,坚持圣约家庭具有一个极其不带感情色彩的结构,我可以理解他们为何反对与一个被逐出教会的人共餐。但作为一个浸信会和公理会人士,这种重叠正是我想避免的。并不是为了让教会远离我的客厅。更确切地说,我的客厅不是教会。我对我的肉身家庭和属灵家庭都有责任。有时候,同一个人会成为两个家庭的一员,有时不是。但义务是恒久的,在这两种情况下,他们这样做是为了福音的益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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