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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允许女执事吗?亚历克斯·斯特劳奇认为不允许(附史瑞纳的回应)

编辑按:我们向史瑞纳(Thomas R. Schreiner)和亚历克斯·斯特劳奇(Alexander Strauch)两位学者提出圣经允许女执事吗?这个问题。你将在下面看到亚历克斯的答案,以及史瑞纳的回应。(点此阅读史瑞纳的答案和亚历克斯的回应


为要明确《提摩太前书》3:11 女人(译注:和合本译为女执事,本文从原文译为女人,下同)的身份,我们首先必须准确界定第 节中的执事。从教会咖啡台的服侍到地方教会的治理团队,种种说法都有人提出过。

根据最新的词汇研究,我主张我们应将《提摩太前书》3:8 中的希腊词diakonoi翻作助手,而非执事仆人。这样我们可以一目了然地明白diakonoi的作用,并且与前文有关监督(episkopoi)的内容契合。这些管理人员被任命为助手diakonoi,因为他们和episkopoi之间有密切、相互依赖的关系。

保罗最有可能采用的就是diakonos的这种特别用法,正如克拉伦斯·阿甘三世(Clarence Agan III)简明扼要的解释:因为这个词更好地描绘了保罗心中所设想的中介职能。他在设想一个角色,这个角色参与其中,可上可下——顺服在长老的权柄之下,在需要执行任务的时候,又对会众享有权柄。而Diakonos提供了一条清晰的路线来说明此点,同时,根据执事所担负具体任务的性质,又保留了灵活性。[2]

相较于未经定义的重要仆人leading-servant)或是圣餐服侍人员table-serving)等观点,diakonoi意指“助手”这种观点建立在更客观的语言学和上下文证据上。diakonoi与监督/长老合作无间,减轻了监督/长老的担子,使得他们可以更专注于教导和带领教会。作为监督所指派的代表/代理人,执事在会众中行使权柄并监督会众。我们对执事职能和作用的观点是理解《提摩太前书》3:11 gynaikes一词的重要因素。

如果第 11 节中的女人被理解为监督的正式助手,有一个问题显而易见(gynē是单数,gynaikes是复数,根据上下文,既可以指女人,也可以指妻子)。监督/长老的女助手这一观点与前文《提摩太前书》2:8-3:7相矛盾,特别是第 12 我不许女人(gynē)讲道,也不许她辖管男人。对于造物主所赋予敬虔男女在家中和教会里的正确角色,保罗十分看重。[3]

保罗对基督徒男女在教会里的教导(提前 2:8-12)和他在 3:1-13 中对监督与助手的教导是密切相关的,并且前者受后者的约束。根据保罗在《提摩太前书》2:9-14 中直截了当的限制,很令人怀疑《提摩太前书》3:11 中的女人会是女助手,与监督/长老的男助手是平等的搭档。(如果第 11 节中的女人是女助手,那么对她们最准确的理解就是她们是享有全权的助手,而非一般意义上的女性帮手或女执事,或第三种、独立的职位,或男执事的助手,或帮助寡妇的未婚女人。这些观点都是猜测性的。)

另一个将第 11 节中的女人视为助手妻子的理由是,保罗选择了单词gynaikas=女人/妻子),而没有选择一个具体、可识别的头衔,比如,女执事(gynaikes diakonoi)。如果这些女人是执事(=助手),那么称呼她们gynaikes就很奇怪、有歧义,甚至前后不一致。

在此之前,保罗给两位管理人员——监督(episkopos,第 节)和助手(diakonoi,第 812 节)——具体、可识别的头衔。而对第 11 节中的女人,他选择了一般性的指称gynaikas=女人/妻子),没有任何修饰词或修饰语来解释她们同男助手的关系。

如果保罗在《提摩太前书》3:11 单独拎出女执事来,为什么他用的是有歧义的、一般性的单词gynaikas,而不是diakonous加上阴性冠词——tas diakonous女性执事),或是gynaikas diakonous 女执事)?保罗在《罗马书》16:1 diakonos指非比时毫无困难。

保罗并非如某些人所认为的,指向这些女人的时候想不出词或是头衔。他是有意识地并且精确地使用单词diakonoigynaikes。他在第 8-10 节中用diakonoi指男性执事,在第 12 节中又一次这样用。在这两处diakonoi称呼之间,保罗特意采用gynaikas说明这些妻子是男助手最亲近的人。如我理解的,由于监督没有女助手,以弗所的读者明白这些gynaikes只能是妻子。因此,没有必要加上任何的修饰词。

在新约希腊语中,diakonos没有明确的阴性形式。名词diakonos尽管在词尾变化中呈现阳性,但是在很多第二变格法名词中既可以是阳性也可是阴性。由于diakonos词尾变化在属性上既可以是阳性也可是阴性,那么男女都可指代。尽管第 8-9 节中的diakonoi有可能包括男、女助手,但第 11 节插入的gynaikas显然表明了保罗在第 8-9 节中所指的仅是男性。如果女人如同男助手一样也是助手,那么保罗插入第 11 节就毫无必要了,第 11 节(按照提倡女执事之人的说法)说明了与第 8-9 中相似的资格要求。但是第 11 节中所列的资格要求并没有特别的性别特色。如果保罗是为了特别提醒而将女助手单独拎出,我们估计他会为女助手加上一些特有的重要资格要求,诸如只做一个丈夫的妻子。但情况并非如此。

在评估过不同的观点,特别是保罗有关基督徒男女在地方教会正确角色的教导后,我得出结论:《提摩太前书》3:11 最好理解为监督/长老助手的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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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瑞纳的回应:

亚历克斯为自己的观点做了出色的辩护。我承认事情并不如我们希望的那样清楚。关于什么是最令人信服的解读,我们所有人都不得不做一个选择。我很乐意称执事为助手,因为他们主要的任务就是服侍,但是我认为执事这个词在任何情况下都有服侍和协助的意思,所以我会保留这个词。

对于亚历克斯来说,女人担任执事最大的问题在于,按他的理解,执事不光有服侍之责,还有带领之责。但是领导与教导之责(详见我的第一篇文章)限于长老,并且圣经经文从没说过执事有带领之责,对于这个事实,亚历克斯并没有发表意见。亚历克斯假设执事行使权柄,但我在圣经经文中并没有看到他们有过带领。相反,如我在第一篇文章里所指出的,教导和行使权柄将长老和执事区分开来。亚历克斯说道,如果《提摩太前书》3:11 中的女人确实是执事,那么保罗就会称呼她们为执事。但这没有说服我。首先,我主张保罗在《罗马书》16:1 称呼非比为执事,这样我们就有一个女人被称为执事的例子了。其次,在我们详细说明保罗如何写这封信的时候一定要小心。如果女人已经是执事的话,他可以不用这个头衔而继续对女执事说话,因为执事是这一段(提前 3:8-13)的主语。保罗写作的方法经常令人吃惊。他并不是永远按照我们所希望的方式来的。再者,亚历克斯没有回答为何提到了执事的妻子而没提到长老的妻子。我不明白为什么谈到了执事的妻子而忽略了长老的妻子,毕竟长老是要带领和教导教会的,因而长老的妻子会比执事的妻子更加重要。当然,如果他讨论的是女执事,这个问题就不存在了。

有些人认为这里提到妻子是因为她们要协助自己做执事的丈夫。这个观点很有意思,但这听起来倒像是妻子是和丈夫一起作执事,因为她们要像丈夫所做的那样来服侍,并且妻子必须满足跟丈夫一样的人品资格。这样反倒没有解决那些认为女性不能作执事的人的问题,而是让问题更麻烦了。最后,我认为保罗并不是在描述当执事的妻子,而是在描述女性执事。

最后,我们发现在教会历史很早期就有女人担任执事。在小普林尼(Pliny the younger)和图拉真皇帝(emperor Trajan(AD 98–117)的往来信件中,有一部分的对话涉及到我们的讨论。普林尼提到基督徒妇女,在拉丁文里被称为ministrae,在英语里这个词意思是仆人(ministers仆人是希腊词diakonoi的英语翻译,diakonoi意思是仆人(servants仆人(ministers执事(deacons。我们从这个记录中可以发现在第二世纪早期女人是担任执事的。我的结论是圣经和早期教会历史支持女执事,所以我们也应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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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BDAG, 230–231.

[2]与作者的私人通信,2016 年 月 日。

[3]林前 11:2-16,14:33-38;弗 5:22-33;西 3:18-19;多 2:3-4;同见徒 6:3、5


译:韩冰;校:CCL。原文刊载于九标志英文网站:Does the Bible Allow for Women Deacons? No, Says Alex Strauch (with a Response from Tom Schreiner)

作者: Thomas R. Schreiner Alexander Strauch
2020-06-11
期刊
互补主义
七十四期
女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