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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与链接:Contemplating Cool
翻译:王清彦
见到一位留山羊胡的成年男子时,我会说他是棒球职业大联盟的球员。见到一位留山羊胡的成年男子穿着凉鞋时,我会说他是一位青年牧师。
记得小时候,我们教会中的那位青年牧师与我所见过的所有其他牧师完全两样。他会引用摇滚乐队,并且会穿着牛仔裤进教堂。他有着我周围其他成年人所没有的酷。我曾邀请朋友们来教会,并自豪地看到他们对基督徒的消极刻板印象因之消失殆尽。青年群体得以兴盛起来,并且“未入教会的”孩子们也被拉近。我们的群体与其他群体的区别在于我们有个酷牧师。
当90年代的年轻牧师和年轻人分别变成00年代的领头牧师和会众,似乎这种现象有增无减。现在在许多街区,这成为一个未经检验的假设:接近人最好的办法就是仿效人。要接近我们的文化,我们身上必须体现出文化定义了的可接受的和有价值的东西。我们必须尽可能的“酷”,同时又要心里持守福音。结果,人们将只关注我们,而不会被我们回转,甚或他们会想成为我们的样子。
这在牧师的私生活(你们这些传教的家伙,我说的就是你们和你们的EMO族黑框眼镜)和教会的团体敬拜中都显而易见,而在教会的团体敬拜中,我们尝试拿走任何可能让未入教会的访客见外的东西。
在某些方面,我认为与周遭的文化相接是有益的。但在有的方面,对酷的认同在根本上与牧师的呼召冲突。作为九标志名册(这大致像按照星际迷航的某个习俗成为讨女人喜欢的男人-名褒实贬)上的常驻酷男,我的一些想法如下:
1. 与周遭文化相接是一把双刃剑
在某种意义上,我们所有人都有一套独一无二的兴趣、才能、性格和强项包围着我们。而这些既可以有助于传扬福音,又可能妨碍福音。举个例子,复印机修理工昨天被我服侍的教会拦了下来,他是一个参加笼斗的年轻小伙子。我们就这个情况搭上了联系(我们教会中也有人参加综合格斗),而且他惊喜地发现牧师可以有重度纹身*。我跟他分享了基督,而他索要了本圣经。文化适应得一分。
但也别有情形,我的外表可能阻碍福音。每周有一两次,我会在健身房的桑拿间遇到一位严格的穆斯林,我已经跟他分享过基督,我们也建立了友谊,并且经常探讨灵性事物。但我确信无疑,我的二头肌上的大幅鼬鼠纹身不会使他对我的信仰更感兴趣。因此没有纹身得一分。这也是我在周日上午穿长袖的原因。在一种情况下,我的刺青可以帮到我,而在另外一种情况下却使事情难上加难。
2.我们必须常常提防骄傲
当一个牧师渴望被人认为酷或者不落伍于时代文化时,这样的渴望在多大程度上是被虚荣或骄傲驱使的?认识到我们的堕落、自欺和骄傲之深,我们必然审查我们自己。是否我被驱使按某种方式穿戴,或出于好些原因听某些音乐?或者是否至少有一部分自我想要避免成为内德·弗兰德(Ned Flanders)笑话的笑料?我们必须警惕我们对酷的追求不助长我们的虚荣和骄傲,它们恰恰是我们至死每天都需要遏制的。
事实上,许多时候我们接近人的动机至少有一部分是源于骄傲,这让我感到害怕(我说的是在我自己的内心当中看到的)。我们变酷的渴望有多少是接近人的渴望,既是为着福音,又是为着我们自己的荣耀?这里有一个判断性的问题,是为作牧师的准备的:假如主呼召你牧养六十个不酷的圣徒直到他们安全归天家,其中没有壮观复兴或者事工大爆发,你是否会忽视这样的呼召?是否它看上去配不上你的天赋,浪费你的生命?如果是这样,你正为骄傲所驱。
3.许多教牧事工极度地不酷
如果你想在大多数人面前看上去有理性,或者你想酷酷的超然于人及其想法,那么就不要成为牧师。宣扬十字架对于大部分艺术圈的弄潮儿来说是愚拙的,是绊脚石。我们必须爱我们的救主胜过爱慕我们对其他人的尊重。
同样,酷所要求的这种具有讽刺意味的超然,在一个牧师的事工中找不到任何容身之地。有时,你必须在难堪中仍然保持热忱和激情。你必须给予那些难相处和极易遭嘲笑的人实际和真切的爱,并且永远不要嘲笑他们。当人正经受难以名状的悲情时,你必须与之同泣。作牧师多数是极其不酷的。
4.我们必须永远不要轻视我们的弟兄姊妹
当我们的自高自大超越了我们在基督里的自由,以至于我们开始轻看那些爱主并且忠诚服侍主多年的内德·弗兰德式的基督徒,这才是真正的危险。事实上,比起你们,可能主更加喜悦他们的谦卑的生活(即使不那么老练)。事实上对其他基督徒的爱是真信徒的标志(约翰一书2:10),甚至可以说,这必须是一个牧师的标志,比起那些我们尝试为主而得的慕道友,我们与缅甸或德卢斯的某个信徒有更多相同点(即便他们不知道这个黄啤或者那个黑啤,不认识Operation Ivy乐队也没听过Crimpshine乐队)。
事实是,我们不能选择谁将进入我们的羊群,我们也不应尝试这样的选择。教会是否应当追逐“具有男子汉气概的人”,带着噱头并嘲讽轻视那些平凡本分地去教会的人?如果认真读以弗所书,教会应当由各种各样的人组成,酷的和传统的,大男子气概的和善解人意的,朋克摇滚和感性的人。坦率的说,按我的经验,一个善解人意的、不去寻求酷的人可能更加适合圣经中人的样式,即便他不骑哈雷摩托,不观看搏击类体育节目。牧养你的百姓,为了教会身体里的多样性感谢神,并且爱与你不同的人。
5.寻求酷的基督徒并不擅长其道,极少有例外。
我还上中学的时候,一个好心的年轻工人尝试表演在拉德诺郡初级中学名声有点狼藉的据说是“耶稣饶舌”的东西。那就是早期的嘻哈音乐,这种音乐类型在当时仍然在尝试找到自己的名声。那么这个年轻工人,约28岁的一个微胖白人,开始为台上折磨人的五分钟用上台下十年功。后来,我发现这个好心人他自己并没有创作这个素材(谢天谢地!),但是后来却被一个叫卡门的人录制成一首叫做“Addicted to love”的歌的一部分。
我想说的是:没有多少基督徒能够变酷。有些人可以,但你可能不行。严肃地问一下你的妻子,她会告诉你实情。不要为给未信者留下印象而尝试成为你所不是的样子。这是糟糕的神学,并且骗不了任何人。这种想法让我们基督徒摇滚起音乐?拜托,停下吧,就现在!我是在说真的。。
6.效法文化却使人难见福音
我们了解这世界越多(包括世界定义的什么是引人注目和什么是酷),我们越少觉得它对我们有吸引力。事实上,在一个在道德和灵性上日渐破产的社会里,可能正是我们与其文化的不协调在彰显福音。大卫·威尔斯(David Wells)在其著书《神在旷野(God in the wasteland)》中谈论这个问题,而且比我说的好得多。
近些日子里,福音派必须渴求一次真正的教会复兴,渴望看到教会再次成为一个严肃的地方,活出一个生动的来世画面,因为我们可以更深层和真实地了解这个世界,在这里敬拜脱去了任何不相关的东西,这里神的话被再次倾听,这里可怜和破碎的人们可以找到避难所[这是我所强调的]。
让我们祷告我们的教会恢复这样一幅鲜活的来世画面,即便这是不酷的。
整个讨论的总结就是:成为神造你时的样子。假如你倾向赶时髦,那就跟它去,做一个荣耀神的潮人。假如你倾向于另外一个方向,也很好。但对于追随牧师呼召的人,基督必须是你们的中心。这意味着,要治死我们的骄傲和对与我们不同的人的嘲笑。这意味着,传福音要超越口味和偏好的界限。在这样的长跑中,这就意味着我们是不酷的。
假如我的教会中的某个成员读了这篇文章,并且为之一惊,那么我很抱歉。但请宽心,纹身并不是我身上最糟糕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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