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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文化上,我是一个在儒家文化中长大的中国基督徒。在神学上,我是浸信会基督徒,坚信会众制是最符合圣经的教会体制。
出于对中国教会的爱,我想要指出儒家世界观可能会阻碍教会健康发展的三个挑战。出于希望看到教会在儒家文化背景中健康成长,我打算用会众制解决方案来应对这些儒家文化带来的挑战。本文将以在儒家背景下建立一间会众制教会为案例,说明长老带领、会众治理的会众制模式如何有利于东亚教会的发展。
本文由两部分组成。在第一部分中,我将指出在儒家文化背景下教会所面临的三个挑战。在第二部分中,我将以在儒家文化背景下建立一间会众制教会为案例,提供一些因地制宜的解决方案来回应上述挑战。
本文最后将得出这样一个结论:会众制不仅适用于在儒家文化背景下建立教会,而且有利于东亚教会的长期健康发展。
会众制在儒家文化背景下可行吗?一旦理解了会众制的两个基准,即自治和民主,[1] 许多中国基督徒就会说不可行,因为它与文化不相容。[2]要推进这一对话,首先需要明确儒家文化给教会带来的三大挑战。[3]
家长式领导
家长式领导简单地说就是毫无理由地限制神形象承载者的自由或自主。从事工理念角度而言,家长制与个人选择形成鲜明对比——家长制倾向于控制、干预和限制个人选择。[4]
平心而论,作为一种治国之道,儒家思想是家长制的弱化版本。最初,儒家的家长制并不是强硬地控制或强制。相反,儒家家长制假定人民不知道什么对自己最有利,因此,如果让他们自己选择,他们不能按照自己的最佳利益做出选择。所以,信息丰富、组织严密的权威机构知道什么对人民最有利,因而会代表他们做出更好的决定。[5] 然而,儒家家长制逐渐孕育出中国文化中对所有权威的顺从态度:学生顺从老师,公民顺从国王,孩子顺从父母。[6]
儒家家长制不可避免地给东亚教会带来一些影响。首先,教会领袖往往对教会决定拥有“最终决定权”,因为在儒家家长制的影响下,中国基督徒会自然而然地服从他们的教牧权威。第二,东亚教会中权力滥用的几率可能高于西方教会,因为受儒家传统的影响东亚教会对领袖的约束较少。[7] 第三,教会成员向领袖提建议比较困难,因为家长式权威不容挑战。
儒家思想的第二个副产品是“面子”文化,这种文化在东亚社会的方方面面都至关重要。[8] 从根本上来说,中国人的“面子”文化是集体文化中的伦理体系。每个中国人都会通过挣得“面子”来寻求他人的接受、认可、肯定、承认和赞美。[9] 建立在儒家人文主义基础上的面子文化促使每个中国人都通过社会评判体系来寻求更好的“自我”。[10] 这种“和谐驱动”的面子文化引导中国人不惜一切代价避免对峙。[11]
面子文化会在几个方面影响东亚教会。首先,虽然在基督里追求和谐总是好的,但“面子”使东亚教会的基督徒很难指出其他基督徒身上的罪,更不用说实行教会纪律了。其次,“面子”文化有时会阻碍教会共同寻求神的旨意。例如,教会中的大多数人可能赞同了一个有问题的议案,教会中的少数人则可能会出于维护“和谐”的本能而保持沉默。[12] 第三,“面子”文化还使东亚基督徒在面对有问题的教导或行为时很难向他/她的牧师/长老提出来,更别说与牧师/长老对抗,除非这个问题明显涉及异端邪说或违反道德。
受儒家思想的影响,东亚人习惯于服从各种权威。再加上东亚地区政治上对民主的限制,在这种文化背景下,人们自然缺乏“民主参与”和“自主统治”的心态。缺乏民主经验和理解力,限制了东亚基督徒理解拥有自主决策的民主权力后可以做什么。
总之,儒家文化带来的上述三个挑战可能会成为东亚教会和会众制健康发展的拦路虎。如果不解决这些文化上的障碍,会众制在东亚地区取得成功的机会就微乎其微。
在下文中,我将回应这些儒家文化带来的挑战,同时为在儒家背景下建立会众制教会建言献策。
这个案例有两个方面:即对带领人的品格要求和对新会众的期望。我为每方面都提供了一些实用性指导原则,以应对儒家文化带来的挑战,同时推进会众治理模式。
符合圣经要求的领袖对每个教会都是必不可少的。在东亚地区,教会带领人往往不能够完全符合圣经所要求的资质(提前 3:1-7;多 1:5-9)。[13] 与为了快速和持续地建立教会而降低对教会带领人资质要求的策略不同,[14] 会众制教会在建立之初就要求有信心坚固的带领人,这将鼓励教会不断地自我管理、自我增长、自给自足、自己教导、自己表达、建立自我意识和建立自己的神学。[15]
第一,能够通过扎实的教导和以榜样为力量来带领 [16]。
教会植堂者在植堂开始时就必需能够符合圣经中关于教会带领人的资质要求,因为他们最初的职分就是作新教会的牧师/长老。[17] 植堂团队中至少需要一位有恩赐的圣经教师/传道人,并受过一定程度的神学培训。[18]
这一点至关重要,原因有几个。首先,通过学习神的话语,新教会可以在坚实的基础上开始,这样会众就总是可以从终极真理的源泉(圣经中)来寻找答案和寻求共识。第二,植堂者应该为未来的牧师/长老树立榜样,告诉他们如何通过正确地对待圣经来履行主要的牧养责任(教导话语)(提前 4:16;多 1:9,2:1)。[19] 第三,植堂者为未来的牧师/长老树立榜样,告诉他们如何通过教导来带领,通过带领来教导。[20]
这样的话,逐渐地东亚基督徒就可以从教会成立之初就品尝到“不同寻常”的新滋味:他们的带领人实际上是通过经常回到圣经来劝告他们,而不是以权威的口吻告诉他们应该怎么做。
第二,能够建立和维护会众的权威。
在教会尚处于初期时,会众制教会的植堂者就需要立即做两件事。首先,他们需要在一段时间内持续地教导教会论。新的成长中的会众需要牢固地掌握圣经中关于教会的概念。[21] 其次,教会植堂者应该有意识地引导教会理解和实施会众制,从而把会众制的带领与家长式的带领区分开来。[22]
可以理解的是,对于中国基督徒来说,会众式的带领一开始会有些不舒服和不自然。但是,如果开始得好,并持之以恒地坚持下去,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基督和圣经为根基的会众权柄的观念就会逐渐建立起来。具体来说,教会植堂者(作为临时带领人)在做重大决定时必须征得会众的同意。换句话说,他们建立会众制模式的方式就是要反复地向年轻的会众传达这样的信息:带领人的意志不能凌驾于会众的意志之上。[23]
下面是一个例子。虽然教会植堂者在教会建立之初是临时带领人,但他们并不是正式的牧师/长老,因为他们的带领职位还不是教会整体做出的决定。教会植堂者不应该任命自己或其他人为牧师/长老,当会众成长成熟到能够自己选立领袖时教会植堂者就必须开创先例让全体会众首先确认并选立他们自己的牧师/长老。[24] 在这个基础上,教会植堂开拓者可以通过选举担任/不担任长老/牧师。[25] 当(首任)牧师/长老由会众选举产生时,按立仪式可起到公开确认和认可会众决定的作用。[26]
第三,有能力培养负责任的会众。
对一个会众制教会的植堂者来说,“会众”不应该是一个空洞的词。他们必须在一开始就不断地提醒自己一件事:建立这个教会的目的是要兴起一群成熟的基督徒,他们能够代表基督并负责任地管理基督的身体。会众制教会的带领人在行使教牧权柄的同时,也在教导一种与家长式带领截然不同的理念。
教会植堂者可以做几件事来挑战旧的(儒家)传统,发展新的(会众制)传统:(1)鼓励基督徒寻找机会或想方设法在神的家中彼此服事,特别是服事那些有需要的人(加 6:2,10)[27]; (2)帮助基督徒发现他们的属灵恩赐,并在教会事工中使用它们;(3)训练基督徒一起做出小决定,然后会众通过祷告和神的话语共同寻求神的旨意,做出大决定;[28](4)建立渠道让教会成员可以诚实地提供反馈意见。
这种有意识的努力对于克服“面子”文化尤为重要。在带领人的鼓励下,教会中的基督徒可能会越来越乐意发出建设性的声音,克服给带领人留面子的障碍。因此,对成员的期望越高,会众(所有成员)对教会治理的责任就越大。[29] 教会植堂者(后来的牧师/长老)的这种“装备者”心态会自然而然地促进会众相互之间分担责任,这反过来又会帮助教会成熟成长。[30]
第四,在多长老制度下与其他长老同工。
圣经中关于多位长老共同治理的论证是有力的,也是值得追求的。[31] 多位长老治理的益处对在儒家文化中建立会众制教会尤其重要。
首先,没有超级牧师——没有人无所不知或无所不能。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长老可以互相支持、分享洞察、劝勉和教导。一个人可以提供另一个人所缺乏的技能。事实证明,在牧养上帝的羊群时,多位长老比单一领袖更有效、更明智、更互补、更平衡。因此,无论从圣经的角度还是实用的角度来看,在会众制教会成立之初,就应该尽快设立多位长老的职位(至少两个)。[32]
其次,多位长老治理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家长式领导所导致的“一言堂”。[33] 当牧师/长老之间要互相督责时,儒家家长式领导的倾向即使没有消失也会自然而然地减少。
在东亚文化背景下建立会众制教会,符合圣经资质的带领人是需要考虑的一个重要方面,而会众本身则是另一个重要方面。具体地说,一间新教会的会众(无论其规模大小)应该在一开始就具备会众制基因的三个基本组成部分,以确保教会会众制的坚实基础,从而抵御儒家思想的挑战。
第一,两份具有约束力的文件。
教会成立之初就需要起草两份教会文件来确定地方教会的身份:信仰告白和成员之约。[34] 前者是一份简明扼要的教义声明,告诉世人和他们自己这个教会团体的共同信仰是什么。后者是一系列简短的行为声明,为教会团体的正确行为提供了基本准则。由于教会是新教会,教会植堂者有责任起草这两份文件的初稿,并征求新教会每个成员的建议和意见,以便改进和完善。定稿后,教会植堂者需要向新的会众教导和解释其中的每一项条款。
这两份文件也是教会成员资格的门槛。只有那些已经理解并完全接受这两份文件条款的人,才能被接纳为教会成员。重要的是,会众需要定期回顾这两份文件,这样,会众不仅能坚定对基督和彼此的委身,而且还能对新成员的加入做出有意义的确认。[35]
通过认真对待这两份具有约束力的文件,所有委身的成员都会认识到:这是我们的教会,我们有责任敬重我们属灵的家。[36] 反过来,民主和自治也会自发地吸引基督徒,因为他们开始通过共同贡献、修订和维护这两份具有约束力的文件来掌管自己的教会。
第二,区分责任。
基督的教会涉及责任。重要的是,新教会在一开始就应该把会众的责任和教牧的责任区分开来,而且最好是以书面的形式。[37] 事实上,这份书面文件(或口头协议,如有必要)旨在明确教会长老会和会众的责任。[38] 由于在会众制中,会众的权威高于教牧的权威,一个潜在的“冲突”似乎显而易见:如果长老会在会众的权威之下,那么会众如何切实地跟随他们的领袖?一个简单的回答就是明确规定责任——谁有权做什么?[39]
因为会众拥有地上教会生活中的最高权柄,所以全体会众有责任做出重大决定:(1)评估和确认教会的两个职分(长老和执事)、教会派遣的宣教士、教会预算、购买或出售教会财产、植堂,以及对两个具有约束力的声明、章程、细则和目标的任何更改;[40](2)执行教会纪律的最后阶段(太 18:17);[41](3)参加两项圣礼;[42](4)判断教导的合理性并通过教会长老会分辨基督的旨意。
如前所述,长老会的首要责任是教导和保护神的话语,牧师/长老通过神的话语引导和影响神的羊群。作为对教会长老会的支持,执事是牧师/长老的助手,负责日常的行政决策。[43] 只有在这个意义上,执事才能作为教会带领团队的一部分。[44]
在明确了各自的职责之后,长老就可以带领,会众也可以带着权柄和信心管理。[45] 在这样的体制下不应该存在权力竞争。而且,如果发生了权力斗争,牧师/长老总要降服于会众的权威,因为他们首先同时也是最重要的职责是教会成员。[46] 基于对不同职位及其职责的清晰认识,即使在儒家文化背景下,长老带领和会众治理的会众制模式也可以运作和发挥作用。[47]
第三,信徒皆祭司。
最后还有一个重点,那就是在会众制教会中,所有成员从一开始就受到敦促要服事。会众治理不是权力,而是特权。基督授权教会以圣洁祭司的特权服事神(彼前 2:5)。信徒皆祭司有几个神学上的理由。首先,每个有圣灵(弗 1:13-14)内住的重生之人都有能力直接与神联系并辨别祂的旨意。[48] 其次,每个人都蒙救赎进入信仰团体,在这个团体中,基督徒通过与神的纵向关系和彼此之间的横向关系成圣。[49] 这个蒙救赎的群体通过物质和属灵上的分享,以及分担彼此的痛苦,作为上帝的家人共同生活。[50] 第三,每个受圣灵洗礼进入教会的基督徒都有一些独特的恩赐来建造教会(林前 12:13-27)。
基于这三个原因,会众制教会必须找到创造性的方法来鼓励每个肢体分享、参与和做出贡献,以谋求基督身体的更大益处。当基督徒有意识地在教会中实践“彼此相爱”“彼此服事”“彼此教导”“彼此饶恕”甚至“彼此管教”等“彼此相爱”的方式时,东亚的基督徒就会逐渐剔除“面子”文化中有害的一面,同时放大集体文化中积极的一面。[51] 因为拥戴信徒皆祭司,新教会的成员将会通过履行他/她的祭司职责来增强他们的主人翁意识。
在本文中,我为在儒家文化中建立长老带领和会众治理的教会建立了一个案例。在承认东亚环境中根深蒂固的儒家文化带来挑战的同时,我也展示了会众制将如何最小化这些挑战。我的结论是,在儒家文化中建立会众制教会不仅是可行的,而且从长远来看对整个东亚教会的持续成长和成熟也是有益的。
编者注:本文最初发表于《大使命浸信会宣教期刊》(Great Commission Baptist Journal of Missions),经授权转载。
[1] James Leo Garrett, Jr., “The Congregation-Led Church: Congregational Polity,” in Perspectives on Church Government: Five Views of Church Polity, eds. Chad Brand and Stanton Norman (Nashville, TN: Broadman & Holman Publishers, 2004), 157–58.
[2] 几乎每一位我遇到的中国基督徒或者牧师在谈到在他们的背景下建立会众制教会的时候都会给出一些拒绝的理由:中国基督徒真的可以指出他们牧师的问题吗?中国人真的理解民主制度并且愿意将它付诸实践吗?中国基督徒有足够的勇气打破面子文化做出更符合圣经而不是更顺应文化的决定吗?乍看上去,中国基督徒几乎无法相信在他们的儒家文化背景下建立会众制教会是可行的。
[3] 我无意于贬低自己从小长大所身处的儒家文化。我只不过想分析儒家文化对于在东亚建立健康教会所带来的挑战。
[4] Sigal Ben-Porath, "Paternalism, (School) Choice, and Opportunities," in Paternalism: Theory and Practice, eds. Christian Coons and Michael (Michael E.) Weber.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13), 247.
[5] Sarah Flavel and Brad Hall, "Exemplary Paternalism: A Consideration of Confucian Models of Moral Oversight," Brill: Culture and Dialogue 8 (2020): 223.
[6] Alan Kam-leung Chan and Sor-hoon Tan, Filial Piety in Chinese Thought and History (London: RoutledgeCurzon, 2004), 1–2.
[7] 中国家庭教会除了家长制的问题以外,李晋(一位中国作者)也指出中国教会领袖在权力滥用和财务腐败方面也受到质疑,因为中国家庭教会没有在政府注册因此缺少监管。参照他的文章 "Not Ruling Over But Feeding the Sheep: Thoughts on the Boundaries of Authority and Power in the Chinese Church," in ChinaSource, 21:2 (Summer 2019), 8–9, 13. https://www.chinasource.org/resource-library/chinasource-quarterlies/leadership-ethics/
[8] 即中国的“面子文化”。
[9] 吴杰森(Jackson Wu)认为荣耀就是有面子,羞辱就是丢面子。参照他的文章 "The Gospel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A Concrete Example of Cultural Contextualization," Global Missiology 1:11 (October 2013), 6. http://ojs.globalmissiology.org/index.php/english/article/view/1248/2872.
[10] Wei-ming Tu, Confucian Thought: Selfhood as Creative Transformation, SUNY Series in Philosophy (Albany: SUNY Press, 1985), 52–55, 60.
[11] 这并不意味着中国人很少发生冲突。而是指中国人更喜欢避免正面冲突或者直接对峙为了给对方保留面子,除非正面冲突无法避免。一旦中国人进入了正面冲突,那么就撕破脸了,也就彼此产生了敌意。
[12] 最多能够维持表面的和谐。中国人如此看重面子因此少数人通常会选择沉默而不是反对。
[13] 我不是在贬低中国教会领袖的整体素质。我只是想指出中国教会的领袖在教会呈指数级增长——特别是从八十年代到九十年代——的时候,非常需要神学装备。大卫·艾克曼(David Aikman)的报告指出自2000年以来在中国的乡村和城市各种层次的神学培训开始快速增长。参照他的著作《耶稣在北京》( Jesus in Beijing: How Christianity Is Transforming China and Changing the Global Balance of Power (Washington, DC: Regnery Publishing Inc., 2003), 140–43.)但是,中国对神学教育的需要仍是巨大的。布鲁斯·巴古斯(Bruce Baugus)注意到了中国非常需要各种福音派神学教育。参照他的报告 "A Report of the State of Reformed Theological Education in China," in China's Reforming Churches: Mission, Polity, and Ministry in the Next Christendom, ed. Bruce P. Baugus (Grand Rapids, MI: Reformation Heritage Books, 2014), 273.
[14] David V. Garrison, Church Planting Movements: How God is Redeeming a Lost World (Monument, CO: WIGTake Resources, 2004), Kindle Edition. 加里森把“教会植堂运动”定义为本土教会建立本土教会的快速倍增,这种倍增席卷一个民族或人口群体(245页)。加里森承认,新信徒在受洗后会立即从教会植堂者手中接过教会的领导权(799–879页)。
[15] 佩恩(J. D. Payne)和大卫·海瑟格雷夫(David J. Hesselgrave)认为,如果一个植堂团队在培养带领人方面做得很好,那么即使没有植堂团队和他们所说的七个“自我”,教会也会继续保持活力。同样,作者认为七个“自我”是健康中会众带领的自然结果。参阅 Jervis David Payne and David J. Hesselgrave, Discovering Church Planting: An Introduction to the Whats, Whys, and Hows of Global Church Planting (Downers Grove, IL: IVP Books, 2009), 122.
[16] 与提摩太前书 3: 2-7 和提多书 1:6-9 中的其他品质一样,教导圣经的能力也是教会领袖与众不同且不可或缺的能力,执事也要具有这样的能力(提前 3:8-13)。此外,教会领袖通过成为信徒的榜样来牧养信徒(彼前 5:3)。
[17] 如果宣教士和他的团队在宣教禾场上开始建立新教会,宣教士也需要在神学上得到装备。威尔·布鲁克斯(Will Brooks)鼓励宣教士和教会植堂者效法使徒保罗建立新约教会的模式,打下坚实的圣经和神学基础。参阅 "Paul as Model for Practice of World Mission," in World Mission: Theology, Strategy, and Current Issues, ed. Scott N. Callaham and Will Brooks (Lexham Press, 2019), 311.
[18] 在过去的二十年里,神学培训的重要性在东亚地区日益提升。虽然越来越多的教会带领人在东亚接受了培训,但他们的培训水平却大相径庭。虽然不一定要有经过认证的神学院学位,但教会植堂带领人/教导者应该要接受神学的核心课程。我建议,在植堂教会中担任教导和讲道的带领人至少应该修过学士学位水平的新约和旧约入门、系统神学、释经学等课程。
[19] 牧师/长老的主要职责是教导圣言,这使他们的角色有别于执事。参阅 Merkle, "The Biblical Role of Elders," in Baptist Foundations, 274。另见狄马可(Mark Dever)《神荣耀的彰显》( A Display of God’s Glory, 40)。未来的牧师/长老只有习惯于聆听上帝话语的忠实宣讲,并观看解经式讲道的细致准备过程,才会知道怎么开始预备教导上帝的话语。托尼·梅里达(Tony Merida)是一位认真对待解经式讲道的讲道人/神学家,他不仅要感谢他的导师吉姆·沙迪克斯(Jim Shaddix),还要感谢许多教牧楷模。参阅Tony Merida, The Christ-Centered Expositor: A Field Guide for Word-Driven Disciple Makers (Nashville: B & H Publishing Group, 2016), xvi–xvii.
[20] Daniel Evans and Joseph Godwin Jr., Elder Governance: Insights into Making the Transition (Eugene, Or.: Resource Publications, 2011), 52.
[21] 约翰·哈米特(John Hammett)断言,基督作为教会的最高权威,赋予会众在地上对教会的最高权威。参阅 John S. Hammett, Biblical Foundations for Baptist Churches, 112, 155.
[22] 尽管儒家思想的传统根深蒂固,但教会植堂者(无论是外国宣教士还是本土教会植堂者)必须有意识地宣告和表明基督和圣经的权威高于儒家思想所提倡的领袖权威。
[23] 在家长式的中国文化看来,教会植堂者服从于会众的权威似乎就是在剥夺自己的权威。
[24] 佩恩(Payne)和海瑟格拉夫(Hesselgrave)认为,教会植堂者心目中潜在的新长老通常会得到教会的认可。参阅 Jervis David Payne and David J. Hesselgrave, Discovering Church Planting, 132.
[25]这里有两种不同的情况:(1)如果教会植堂者是国际宣教士,我同意佩恩(Payne)和海瑟格拉夫(Hesselgrave)的观点, 即他们尽快帮助当地人来带领是健康的。教会植堂者可以继续担任新牧师/长老的导师。参阅Payne and Hesselgrave, Discovering Church Planting, 121–23.(2) 如果教会植堂者是中国人,他们很可能会被选为牧师/长老,这是自然而然的结果,因为他们一直在发挥教会领袖的作用。然而,在选择牧师/长老等重要事情上,都应该强调会众的参与和集体决策。
[26] Wayne A. Grudem, Systematic Theology: An Introduction to Biblical Doctrine (Leicester, England: Inter-Varsity Press, 1994), 925. 本杰明·默克尔(Benjamin Merkle)同意古德恩的观点,认为按立是教会承认和选举牧师/长老的适当方式,但他反对按立传递特殊恩典的说法。 Merkle, 40 Questions About Elders and Deacons (Grand Rapids, MI: Kregel Publications, 2008), 209–12.
[27] 安泰博(Thabiti Anyabwile)将基督徒身份称为委身的爱。他断言,一个健康的基督徒会致力于向其他基督徒表达这种爱。Thabiti M. Anyabwile, What Is a Healthy Church Member?, IX Marks (Wheaton, IL: Crossway Books, 2008), 67–9. 中译本《健康的教会成员》。
[28]例如,教会植堂者可以通过案例研究来与肢体讨论如何解决教会中某些事工问题或个人挣扎。这个想法的目的是训练信徒通过挖掘神的话语来辨别神的旨意,并逐渐达成一致的看法。
[29] James Leo Garrett Jr., “The Congregational-Led Church,” in Perspectives on Church Government.193.
[30] John Hammett, "The What and How of Church membership," in Baptist Foundations: Church Government for an Anti-Institutional Age, eds. Mark Dever and Jonathan Leeman (Nashville, B&H Publishing Group, 2015), 182.
[31] Alexander Strauch, Biblical Eldership: An Urgent Call to Restore Biblical Church Leadership, Rev. and expanded (Littleton, CO: Lewis and Roth Publishers, 1995), 16–31, 38–44. Wayne A. Grudem, Systematic Theology, 928–36. James R. White, “The Plural-Elder-Led Church,” in Perspectives on Church Government, 255 –96. 即使是早期的浸信会基督徒,他们通常以一位牧师加执事的形式实行长老治理,他们也相信新约教会实行的是多位长老制。参阅Greg Wills, "The Church," in Polity: Biblical Arguments on How to Conduct Church Life, ed. Mark Dever (Washington, D.C.: Center for Church Reform, 2001), 34.
[32] 安德鲁·戴维斯(Andrew Davis)甚至建议教会植堂者和教会复兴者在多位长老治理制度写入章程和细则之前,不要任命新的长老。参阅“Practical Issues in Elder Ministry,” in Baptist Foundations. 293.
[33] 专制中领导的声音在中文中被称为“一言堂”。强势的领袖对一切都有最终决定权。没有人可以挑战这个声音。
[34]这两份文件将成员团结在一起,成为一个会众。全体会众都要参与制定、修订、建议、批准和确认接受。
[35] 哈米特(Hammett)强调,成员之约是浸信会会有意义地确认新成员的一种方式,而确认新成员是会众制的基础。参阅Hammett, Biblical Foundations for Baptist Church, 125–29.
[36]拥有这两份具有约束力的文件可以将“面子”文化引向健康的方向:中国基督徒会自然而然地寻求大家庭/社区的认同感和荣誉感。
[37] 中国的家庭教会大多存在于城市中。城市教会有能力以书面形式明确责任。如果是在中国的农村或少数民族地区建立教会,则可以口头形式传达:牧师/长老负责什么,会众负责什么?
[38] 默克尔(Merkle)主张长老的权柄来自上帝,而不是会众。会众奉命服从其领导。参阅Merkle, 40 Questions About Elders and Deacons, 95–97.
[39] Jonathan Leeman, Don’t Fire Your Church Members: The Case for Congregationalism (Nashville, TN: Broadman & Holman Academic, 2016), 1.
[40] 埃里森在脚注中详细说明,遴选小组有责任将候选人提交长老会,并最终提交教会成员大会批准。埃里森还提醒要谨防遴选/提名委员会获得不受制约的权。参阅 Allison, Sojourners and Strangers, 306.
[41] 李曼(Leeman)认为教会领袖没有权力开除教会成员,因为基督呼召全体会众执行这项任务。参阅Leeman, Don’t Fire Your Church Members, 96–108.
[42] Stephen J. Wellum and Kirk Wellum, "The Biblical and Theological Case for Congregationalism," in Baptist Foundations, 76. See also Gerald Cowen, Who Rules the Church?: Examining Congregational Leadership and Church Government (Nashville, TN: Broadman & Holman, 2003), 85–91.
[43] Hammett, Biblical Foundations for Baptist Churches, 224.
[44] Dever and Leeman, "Introduction—Why Polity?," in Baptist Foundations, 16. See also Cowen, Who Rules the Church?, 101.
[45] Leeman, "A Congregational Approach to Catholicity," in Baptist Foundations, 372.
[46] Wellum and Wellum, “The Biblical and Theological Case for Congregationalism,” in Baptist Foundations, 73.
[47] 除了两个公认的职分(长老和执事)外,李曼(Leeman)认为成员(全体会众)是第三个职位。参阅他的文章 “Church Membership is an Office and a Job,” 9Marks, https://www.9marks.org/article/church-membership-is-an-office-and-a-job/.
[48] Erickson, Christian Theology, 1004.
[49] Joseph H. Hellerman, When the Church Was a Family: Recapturing Jesus' Vision for Authentic Christian Community (Nashville, TN: B & H Academic, 2009), 136–39.
[50] Hellerman, When the Church Was a Family, 144–62.
[51]例如,中国基督徒仍然需要学习如何在爱中说诚实话(以弗所书4:15, 25)不幸的是,在中国通用的和合版圣经模糊地将真理(truth,ἀλήθεια)翻译为诚实。因此教会领袖不仅要注意到这样的细微差异并且按照正义分解圣经还要道成肉身的活出真理中的爱。首先,这个事实再一次指出了合格的领袖能够按照圣经教导是多么重要。其次,当信徒习惯于在圣经真理中彼此建造的时候,儒家文化所产生的“面子”的虚荣就会消退。要阅读更多基督徒对儒家虚荣面子的批判,章力生与赖特·多伊尔(G. Wright Doyle)合著的文章非常有很大益处 "A Chinese Christian Critique of Confucianism," ChinaSource, 16:1 (Spring 2014), 7–8, 16. https://www.chinasource.org/resource-library/chinasource-quarterlies/confucius-and-christ-conflict-compromise-or-communication/.
译:DeepL;校:Jenny。原文刊载于九标志英文网站:Congregationalismfor a Church Plant in a Confucian Cultu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