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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狭义”互补主义者:理解、警告与劝告

在最近一期播客中(本文首发于 2018 年 2 月 8 日——译注),神学家约翰·派博(John Piper)主张女性不应在神学院任教。这一观点不仅在平权主义者中引发争议,也在互补主义者的网络圈内引起不小波澜。

且慢——互补主义真是这样要求的吗?!

互补主义者一致认为,神创造的男女在尊严和价值上平等,但赋予他们在教会和家庭中不同的角色。然而,在过去几年中,我们内部讨论不断,这到底意味着什么?互补主义者逐渐分为凯文·德扬(Kevin DeYoung)所说的“广义”与“狭义”两个阵营。

无论是哪一阵营,互补主义者都肯定圣经的教导,比如“你们作妻子的,当顺服自己的丈夫”(弗 5:22)和“我不许女人讲道,也不许她辖管男人”(提前 2:12)。但在此之外,分歧就开始显现了。

狭义互补主义者倾向于不会在这些经文之外再多谈男女差异。他们被一种“圣经至上”的冲动驱动——这并不是批评。他们的目标是:(一)只教导圣经明确启示的内容;(二)避免把文化偏见当作圣经教导;(三)避免错把某些观点强加在人的良心之上,肯定基督徒在这些议题上的自由。于是就形成了相对“狭隘”的互补主义文化。

因此,狭义互补主义者可能不同意派博的看法。他们认为神学院并不具备教会的权柄,教授也不是牧师,而圣经里并没有提到神学院或教授的角色。

如果说狭义阵营受“圣经至上”的冲动驱动,那么“广义”互补主义者则更多出于神学考量。他们将保罗的这些教导放入更宏观的神学“愿景”或“定义”中,认为这种男女角色的不同适用于生活的各个方面。例如,派博将“男性气质”定义为“以仁慈的责任感,在合宜的关系中,带领、养育并保护女性”;而“女性气质”则是“以自由的姿态,在适合女性不同关系的方式中,肯定、接纳并培育来自值得信赖男性的力量与带领”。这些定义进一步影响教会的门训事工,以及父母如何教养儿女。由此就形成了一种相对“宽泛”的互补主义文化。

广义阵营与狭义阵营共享上文提到的三个基本目标,但他们还特别强调:(四)为了门徒训练而将圣经关于性别的教导系统化;(五)抵制西方文化中性化、男女角色混淆的趋势。或者说,这两点是他们比狭义派更为着重的方面。

因此,广义互补主义者要么赞同派博的立场,要么至少会带着理解表示不认同。也就是说,他们可能有不同的判断,但能理解派博的推理过程。

就我自己而言,你可以把我归入“广义”阵营。我或许不同意派博在神学院任教问题上的结论,也认为我们需要进一步完善这些定义。但在两种情况下,我都理解他如何得出这样的观点。我在这里想先对狭义互补主义的朋友们表达一些理解与警示,再向我们所有人提出几句劝告。

理解:我们不应在圣经未设限的地方增加捆绑

我要对我的狭义互补主义的朋友们说,感谢你们提醒我们:不要在圣经没有设限的地方给人增加捆绑。对于我们这些属于广义阵营的人来说,这也许正是最大的试探。

你们所警惕的,正是所有系统神学都必须面对的危险——就是把人类的智慧,也就是我们对神学的定义,看得比神的智慧还重要。除非某个定义 100%忠于圣经,并且恰当地平衡了圣经中所有强调的重点和维度,否则我们就无法避开这个危险。想一想教会花了多少个世纪才厘清三位一体的教义?“称义”的教义呢?没有任何一个人——无论他多么聪明、多么敬虔——能在第一次尝试时就精准地定义“男性”与“女性”的本质。

事实上,福音派关于两性角色的公共讨论,直到 20 世纪 80 年代才真正展开。再过一百年回头看,我们才会知道自己今天究竟站在什么位置。

更进一步思考:如果我们错误地或者失衡地定义了“男性”与“女性”,将会带来多大的代价?我们可能会:

  • 把女性变成神未曾创造的样子——没有神形象的“女王”,反而变成了可操控的“物品”;
  • 把男性变成神未曾创造的样子——没有神形象的“国王”,反倒成了施压控制的“暴君”;
  • 让男性落在神的审判之下;
  • 引诱女性以其他方式犯罪;
  • 削弱基督徒在基督里应有的自由;
  • 忽视女性从神而来的美好恩赐。

这正是法利赛人滥用属灵权柄的方式:他们忽视律法的核心,把他们的人为传统加在百姓的良心之上。

在继续表达理解时,我也必须承认自己的局限。我一生大多生活在相对平等的社会环境中(比如尤金、芝加哥、纽约州的罗切斯特、伦敦、华盛顿特区等)。我个人并未亲历或目睹强烈的父权压迫。而对那些生活在父权制度更为普遍地区的弟兄姊妹来说,一听到关于“男性”和“女性”角色的定义,也许会本能地感到紧张或不安。我理解,也不会假设这个问题有简单的解决方案。

警告:淡化性别差异会削弱门训

与此同时,我仍要向狭义互补主义的朋友们提出警告:请认真思考,为何狭义互补论在代际传承中显得不足且难以为继。如果说广义互补主义者存在滑向不公义的风险,那么狭义互补主义者则容易因削弱门徒训练而滑入世俗化。

据我的观察,大多数互补主义者至少口头上会承认“男女有别”。但狭义阵营的成员往往不愿进一步说明这种差异具体体现在哪里——这些差异从未被摆在台面上。

我有一位关系要好的狭义互补论朋友曾这样表达:“是的,男女不同,就像有两个盒子。但我们不该试图说明盒子里装的是什么。”他更倾向于教授诸如谦卑、圣灵的果子等普遍的基督徒美德,并主张让人们自行摸索何为男性、何为女性。他认为,这种方式可以避免将某种文化传统强加给他人。

我理解这一观点的出发点。但问题在于,我们其实根本无法避免神学定义或文化假设。每个人都有这些前设。我所居住的城市普遍带有这样一种“神学”观念:除了某些生理结构差异,男女几乎可以互换。基督徒也带着这种文化直觉,每周日走进教会。

我们一周七天都生活在一个以“礼仪”方式、潜移默化地重塑性别观的文化中:情景喜剧、社交媒体对话、人力资源政策、语言规范、穿衣风格、职业指导、堕胎文化……这些都在向我们灌输一种观念——性别可以由个人和社会自行定义。

不妨想一想:如果有人在商务午餐上开口说,“女人总是____”你下意识的反应是什么?是否感到紧张?这种紧张正暴露了你已经内化的文化直觉。

这正揭示出狭义阵营在文化议题上的某种不一致与讽刺性的天真。他们一方面忽视了人们早已内化了的世俗性别观念,另一方面又未曾认真思考:一旦我们抛弃所谓“传统教会文化”,这个空白将由什么来填补?一定会有其他文化力量趁虚而入。我们并不像自己想象的那样能够自我定义。智者裹足不前,愚者铤而走险

当教会不主动教导性别与互换性观念相对立的真理时,社会的默认文化就会占据我们的思想。

当然,在父权文化盛行的环境中,这个问题也同样存在。我并不是主张教会要回归 1950 年代或工业革命前的性别角色模式。我盼望教会在那个时代也能勇敢地宣讲男女在尊严与价值上的平等与共通。这样或许可以避免许多过往的滥权行为。我的心愿是:教会要引导信徒既脱离父权主义的扭曲,也脱离性别可互换论的迷思。

在我们现今的处境中,当整个世界都在否认性别差异时,若教会仍拒绝指出男女为何有别,便是主动放弃门训的责任。

基督徒在生活中其他领域——比如育儿、婚姻、正义、政治、职场、传福音等——都乐于学习相关的教导与资源。我们深知,有效的牧养和门训必须教导信徒如何在这些具体处境中活出谦卑与基督的样式。那么,为何我们会在“作为男人”与“作为女人”这一关乎存在与神学核心的问题上保持沉默?

沉默的危险在于:主日学课堂(如同公立学校课堂)常试图将基督教敬虔塑造成一种统一的、中性化的、灰色模糊的样貌。但在这表面之下,真实的性别差异依然存在。只是,这些差异没有被命名、没有被教导。当它们最终浮现时,往往以扭曲的形式表现出来。

更进一步说,当教会对男女差异含糊其辞时,神为教会与家庭所设立的明确命令,就开始显得随意甚至有些尴尬。你可以想象这样的主日学场景:“圣经教导女性不能作长老,但我更想让你们知道:女人其实也可以做男人能做的任何事。”这种语调或潜台词仿佛在说:“是的,这些命令不太合理,因为我们都知道男人和女人其实没什么区别。但祂神嘛,所以……”

最终,这一切就变成了一项“最小化”工程:我们不断压缩造物主所赋予的性别差异,也不断在削弱圣经明确命令的范围与意义。

建议一:以爱心对话

如果狭义互补主义有陷入世俗化的危险,而广义的互补主义又可能导致不公义,那我们该如何回应呢?我有两点建议。

首先,我们要继续展开对话,但要以爱心进行。要愿意相信对方是出于善意。别再发那些挖苦讽刺的推文或朋友圈了。摩尔神学院的院长马克·汤普森(Mark Thompson)在女性是否可以在神学院教学的问题上,与派博存在分歧,但他很好地示范了如何以敬虔的态度进行讨论。

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就要放弃对不公义或世俗化的担忧。但我们要记得,耶稣如何称赞虚心的人和温柔的人。我们中没有谁可以自称在公义或圣洁上已然完全。

不要让你的社交媒体发言变成讨好某一群体的工具,无论是倾向左派还是右派。“你们看,我不像他们那样,真恶心!”——学术界称这种行为为“道德标榜”(virtue-signaling);圣经则称之为“骄傲”:“你们看,我更好。”

建议二:区分律法与智慧——直线问题与曲线问题——并相应调整你的声音

更根本地,我们需要认识到,男女之间的差异不是建立在圣经的明文诫命上,而是源于上帝在创造中的设计模式。

神创造了两种人——男人和女人(创 1:27)。既然我们推崇多样性,就应当同样推崇性别的多样性。男人和女人同样是彰显神形象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神的设计模式虽然在不同文化中有不同的体现,但始终有一个基本的、跨文化的共性存在。这也是为什么一些相似之处——无论正面还是负面——会出现在各个文化之中。圣经中关于教会和家庭中男女不同角色的教导,正是建立在这种普遍的创造设计之上,尤其体现在《创世记》第 2 章和第 3 章。这些教导并非任意而为。

这对我们当下的讨论至关重要,因为创造设计引导我们进入圣经所强调的“智慧”范畴。而“智慧”与“律法”虽然有关联,但在圣经中是不同的类别。

智慧的范畴也会用“应当”——如“男人应当…”或“女人应当…”。但这种“应当”不同于律法语境下的“应当”。智慧范畴的“应当”听起来像《箴言》里的话(“智慧子听父亲的教训”——箴 13:1);而律法的“应当”则像《出埃及记》中的命令(“不可偷盗”——出 20:15)。智慧中的“应当”往往意味着“通常如此”;它的对立面是愚昧(比如父亲也可能是愚昧人、盗贼,或是一个提供矛盾建议的普通父亲)。律法中的“应当”则意味着“必须如此”;其对立面是罪。诚然,罪与愚昧常常重叠,但并非总是如此。

律法告诉我们游戏的规则;智慧则教我们如何在特定时间、特定场地、面对特定对手时制定策略。智慧关注处境,需要综合考量一系列彼此拉扯的原则。

借用政治学家罗伯特·本内(Robert Benne)的话,律法帮助我们处理“直线型”问题。例如,从“不可杀人”这条经文,直接推导出“堕胎是错误的”,就是一条清晰的直线路径。而智慧则帮助我们处理“曲线型”问题,这类问题圣经没有直接教导,这就需要我们在多种圣经原则和具体处境之间作出平衡。这种从圣经到应用的路径是不规则的、模糊的、可争议的。例如,税收政策或医疗政策就是曲线型问题,必须进行长时间、复杂的讨论,牵涉众多变量——既有圣经的,也有处境的。这些都需要智慧。

此外,基督徒还应知道,根据问题属于律法类还是智慧类,来调整自己言语的“音量”。比如,面对堕胎问题,我会提高声音(比喻);但面对一些政策或伦理上的棘手问题时,我会语气温和。为什么?因为我知道,那些判断只是我个人的推论,并非神的话语。我是在经过数个急转弯后才得出了这些结论。

关于性别议题,虽然它们源于创造设计,的确产生了“应当如此”的结论,但除非圣经有清楚的直线命令,否则这些“应当”通常属于智慧的范畴,需要沿着一条较为曲折的路径才抵达我们的立场。

女人应当按照她的设计、天性、DNA、身体结构、社会和心理构成来行事;男人也是如此。照着设计原则行事是有智慧的,就像我们操作电脑、航天飞机或下国际象棋时都按其设计运行。但在这些设计之中仍有活动空间,就像一台电脑、一个棋盘所允许的操作自由一样。《传道书》第 3 章提醒我们:凡事都有定期。女性照着其设计行事,在不同情境下可能有不同体现。此外,神也按祂的旨意独特地塑造每一位女性。我欣赏阿利斯泰尔·罗伯茨(Alastair Roberts)将男性与女性的特质称为“类型”(genre)。政治学类型与历史学类型之间有许多重叠,它们各自的领域也有一些著作相互接近,但它们仍是彼此独立、可辨识的类型。

当我们探讨牧养劝勉和门训中的“应当”时,我们不能只依赖那个标有“律法”的文件夹,从中抽取各样直线命令或教训;我们还需要一个标有“智慧”的文件夹,教我们如何处理那些曲折复杂的问题。

例如,我认为从“律法”的角度来看,基督徒可以饮酒。但基于“智慧”,我劝一位酗酒成瘾的朋友绝不可饮酒,并告诉他这么做可能是犯罪。你明白了吗?两个文件夹我们都需要。

曲线与性别

同样,围绕性别的许多日常问题,也属于曲线型问题。

  • 母亲应不应该外出工作?
  • 女性可以在基督徒大会上讲道吗?可以在神学院任教吗?可以教高中男生的主日学班吗?
  • 女性可以参军加入步兵部队吗?可以成为警察吗?
  • 我们在养育男孩时,是否应当与养女孩有所区别?

圣经并没有直接回应这些问题。但我们在回答这些问题时,往往会综合自己对不同经文的解释,以及对“男性”与“女性”的定义——无论这些定义是我们有意识地基于圣经建立的,还是无意识地采纳了文化中“可互换性”或“父权制”的模式。每一个问题都需要智慧,而忠心的基督徒对此可能有不同看法。我们在表达观点时,也应当相应地调整语气与语调。

让我用一个具体的问题来说明:母亲是否应该外出工作?如果去查询“律法”的文件夹,我找不到任何一条圣经命令是直接针对这个问题的。再者,在《箴言》第 31 章中的贤德的妇人的篇章中,显然女性有家庭之外的工作。基于这些理由,我认为这个问题属于基督徒自由的范畴,我不会在这件事上强迫女性或夫妻违背自己的良心。到目前为止,你同意吗?

但不要就此打住。我们也必须打开“智慧”的文件夹。根据上帝创造的设计,我个人深信,在孩子生命的头几年,母亲若能给予一种“非对称”的养育关注,对孩子最为有益。这种观点似乎与圣经中对母职的颂扬是一致的(参见提前 2:15;多 2:4-5),也与《箴言》31 章所描绘的贤德的妇人相对于丈夫更偏向家庭的角色相吻合,同时也符合女性身体的设计,以及心理学家的实证观察。然而,即便我这样认为,我仍会提出许多实际问题:丈夫的收入是多少?他们是在追求更好的生活品质,还是仅仅在维持生计?他们有哪些教育选择?如果孩子还没上学,那母亲每周是在外工作 15 小时,还是 50 小时?是祖父母帮忙照顾孩子,还是交由托儿所的陌生人?她所从事的工作性质如何?这份工作与育儿之间的张力有多大?如果她是单亲妈妈,正努力独自承担一切责任,那情况又会怎样?我无法想象,在没有这些详细处境的前提下,就贸然给教会中的女性或夫妻提出建议会带来怎样的影响。而即使了解了这些信息,我的回应也只能是“劝勉”,而非“命令”。

如果你认为这些圣经未明说的问题有一个清楚的答案,我仍鼓励你在提出劝勉时持谨慎态度。承认你也可能看错了,承认你处理的是一个“智慧”问题,而不是“律法”问题。

我们需要一场跨文化、多族群、两性间的对话

互补主义者之间的内部对话还会持续,许多实际问题上仍将存在分歧。我们都既需要“律法”的文件夹,也需要“智慧”的文件夹,并且要知道在何种情境下该调高语调,或降低音量。我可能不同意派博在“女性是否可以在神学院任教”这个问题上的立场,但在高呼“不公!”之前,我应当认识到这是一个曲线型问题。他虽然得出与我不同的判断,但仍然是一个合情合理的判断。甚至他可能是对的。

与此同时,我们每个人都应当因无法充分回答那些最基本的问题——“什么是男人?”“什么是女人?”——而谦卑下来。如果有一项神学与牧养的工作最能从全球各地男女的声音中得益,那就是这项工作。生活在儒家文化、伊斯兰文化或泛灵论文化中的圣经神学家,会如何回答这些问题?

我想,现在,是时候认真投入这项工作了。


译:DeepL/STH;校:JFX。原文刊载于九标志英文网站:A Word of Empathy, Warning, and Counsel for “Narrow” Complementarians.

作者: Jonathan Leeman
2025-06-09
分歧
男女角色
互补主义
律法与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