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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我们请马特·罗兹(Matt Rhodes)回应美南浸信会国际宣教差会(International Mission Board)对他的著作《成功无捷径:现代宣教概论》(No Shortcut to Success: A Manifesto for Modern Missions)一书的严厉批评。读者点击这里阅读这篇批评。
我写《成功无捷径:现代宣教概论》一书是为了强调宣教的专业性以及神使用人的方式向万国传福音。这些方式包括圣经培训、学习语言、熟悉文化以及长期的服侍。
我知道这本书会引起争议,因为它讨论的是当今在宣教圈有争议的问题。即使有这样的预期,当我读到美南浸信会国际宣教差会培训副干事赞恩·普拉特(Zane Pratt)和实地人员差派主任马可·史蒂文斯(Mark Stevens)最近为该机构宣教期刊撰写的评论时,我还是大吃一惊。我先从评论的最后一句话说起:
.......罗兹对原始资料的错误解读引起我们的担忧,因此我们对本书的顾虑超过了它的益处。这些错误的表述如此严重,以至于我们不得不建议任何人都不要阅读、传播或教导这本书。[1]
我很感谢普拉特和史蒂文斯认真地阅读了《成功无捷径》并写出书评,也给出了一些积极的评价。他们说,这本书“有很多值得欣赏的地方”“我们发现自己对罗兹的许多观点都点头表示赞同”。[2] 然而最后这句话却暗示应该将这本书列为禁书。我不认为我像他们所说的那样在具体问题上错误地解读了原始资料,也不认为我的书存在错误解读原始资料的普遍模式——而他们的结论却暗示出这个问题。在近期的宣教文献中,我也没有发现任何要求将某本书列为禁书的先例。
当你阅读这篇文章时,不妨问问自己:是什么引发了如此激烈的反应?按照推测,如果作者否认关于信仰的主要教义或鼓吹不道德的价值观,那么他的书就应该列为禁书。可是,如果我们在解读某位作者的观点上存在分歧,该怎么办呢?在教会内,在什么情况下压制意见是合适的?
为了简洁起见,我将不对普拉特和史蒂文斯的所有批评做出回应。由于他们要求将我的书列为禁书的具体依据是我错误地解读了原始资料,我只想探讨一下我是否错误地解读了原始资料。更具体地说,既然他们声称“本书最令人担忧的问题是罗兹如何错误地解读了迈克·希普曼(Mike Shipman)的著作和‘3 个任何’(Any-3)布道法’”,[3] 我将在本文中探讨我是否错误地解读了希普曼。除此之外,普拉特和史蒂文斯并没有列出任何其他他们认为我错误解读了的原始资料。
普拉特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友好地寄给我一份他们发表前的评论。与我没有做出回应的公开说法相反,我于 4 月 26 日和 4 月 29 日通过电子邮件回复了他们,表示我愿意与他们交流,并提出了我认为他们评论中所存在的误导或错误之处。我从未收到普拉特的回复,而这篇评论在 5 月 1 日发表时基本上未作改动。
正如我所说的普拉特和史蒂文斯声称我错误地解读了希普曼,因此这本书应该列为禁书。这就足够令人惊讶,因为我对希普曼作品的批评只是一个次要主题。在这本 259 页的书中,只有 8 页的篇幅提到了希普曼和 “3 个任何”布道法,有时还仅仅是一笔带过。当然,普拉特、史蒂文斯和我对希普曼的作品有不同的理解,这并不罕见;我怀疑我们甚至对圣经的部分内容也有不同的理解!虽然我对希普曼著作中的部分内容持异议,但我从未攻击他的品格。事实上,对于那些与我意见相左的人,我尽量怀着最大的善意揣测他们的品格(如《成功无捷径》,28 页、51 页、64 页)。相反,我只是批评他不重视学习语言和了解文化,以及他如何贬低“专业”技能在宣教中的重要性。
普拉特和史蒂文斯对我的批评提出了几个反对意见。首先,他们反对我认为希普曼没有强调专业精神、不重视学习语言和了解文化。在我的书中,我引用了以希普曼的名义发表在 2013 年一本宣教杂志上的一篇文章来说明这一点,文中说:
有些基督徒同工所受的教导是要在分享福音之前了解当地文化和宗教。我们发现,“笨”一点比太聪明要好,因为精通当地文化可能会引起人们的防备。问问题则可以为尊重奠定基础。询问当地人他们的信仰,并与他们分享福音。在倾听和学习的过程中,你就能更有效地分享福音。[4]
针对我使用的这个例子,普拉特和史蒂文斯认为,在希普曼的《“3 个任何”布道法》一书等其他著作中,他鼓励宣教士们“笨”一点,只是为了鼓励人问问题。因此,他们认为我对上述引文的解释有失公允。[5]
但很明显,我引用的这篇文章鼓励“笨”一点不仅是为了推动宣教士提问,也是为了提供一个比熟悉文化更可取的选择:“有些基督徒同工所受的教导是要在分享福音之前了解当地文化……我们发现,‘笨一点’更好……”希普曼并不想鼓吹真正的笨,但他似乎急于把跨文化宣教描绘为“简单”(他经常用这个词来形容他的“3 个任何”布道法)——但我并不认为宣教就这么简单。
当我写《成功无捷径》一书时,我以为这已经足够清楚了。但普拉特和史蒂文斯却不同寻常地解释说,我引用的这段话错误地表达了希普曼的思想。为什么呢?因为上面这段话出自希普曼著作的摘要,虽然它最初是以希普曼的名字发表在“宣教前沿”杂志上的,但实际上并不是他写的(见书评脚注 5)。他们报告说,希普曼修改了文章的署名,因为“摘要的部分内容没有准确反映希普曼的著作和教导。”[6]
很公平。编辑带来误解的情况时有发生。遗憾的是,尽管普拉特和史蒂文斯的评论称我错误地解读了某人的观点,并认为这应该受到严厉谴责,但他们却没有讲出这个故事的关键部分。首先,他们从未提到这篇文章使用希普曼的名字大约有九年之久,只是在《成功无捷径》出版后才改了名字。[7] 其次他们忽略了一点,那就是当这篇文章仍然使用希普曼的名字时,一位读者在评论区提出了一个问题:
“我可以在教学中使用这篇文章的部分内容吗?当然,我会指出我是引用了您和《“3 个任何”布道法》这本书。非常感谢。”[8]
希普曼在评论中回复道:“请自由使用本文来教学。愿主祝福你为培训更多人分享福音所做的努力。”[9]
那个时候,他并不介意被当作是那篇文章的作者,也没有否认文章的任何内容。普拉特和史蒂文斯——他们把与希普曼的沟通包含在了他们的评论文章中——也忽略了这篇文章最初发表时是否获得了希普曼的许可。事实上如果没有获得希普曼的许可,期刊就以希普曼的名义发表文章或发表几乎全部直接引用其著作的文章几乎是不可想象的违反版权惯例的行为。
总结一下:近十年来,希普曼没有采取任何行动来澄清这篇据称错误地解读了其观点的文章不是他撰写的。在此期间,他的所作所为就好像他就是这篇文章的作者,他允许他人根据文章内容进行教学,并允许他人引用他的观点。看来希普曼自己对于所造成的这种误解也有贡献,[10] 直到我的书出版后他才做出了澄清。
其次,普拉特和史蒂文斯援引希普曼个人有流利的宣教语言能力来指称我错误地解读了他。他们还引用了与希普曼的个人电子邮件通信,在这些通信中,希普曼声称在他的培训中认可学习语言和文化的重要性。
这是多么不同寻常的论据。书籍通常讨论的是人们公开发表的言论,而不是他们在非正式场合下、未公开发表的言论或教导,除非作者本人碰巧收到了他所讨论之人发来的电子邮件。除非我们能够预期作者的著作能准确地代表他们的真实信念,否则公共讨论就没有什么价值了。因此,一个心地善良、思想公正的读者会按照著作字面上的意思去理解它,也没有理由预期公开发表的作品与私下的、正式与非正式观点之间会出现不一致。
我很高兴听到普拉特和史蒂文斯关于希普曼个人宣教语言流利的报告。当然,希普曼对学习语言和了解文化的重视程度可能比他已发表作品所显示出的更全面。如果我的书能够再版,我甚至很乐意在脚注中注明我所得知的这一点。不过,这个事实与他已出版作品中的观点并不相关,因为人们阅读的是他的作品。我无法判断作者内心的价值观。没有读者能够做到这一点!我仍然坚信,在希普曼公开发表的作品中他并不足够重视学习语言和了解文化。毕竟,他的作品远比他的生活更有影响力,因为他的作品有成千上万之人在阅读,而他的生活只受到少数人的关注。这正是我所担心的。此外,如果他的个人实践与他的写作有差异,那么他有责任用文字澄清这一点。
因此,关于错误解读希普曼作品的指控,问题不在于希普曼私下里的做法或信念是什么?问题是,希普曼的书公开地说了什么?
普拉特和史蒂文斯断言我错误地解读了希普曼。我并不这么认为。
正如我在《成功无捷径》一书中所解释的,我对流利使用宣教语言的担忧是“大多数宣教士都认为语言学习是‘重要’的,但不是至关重要的。”[11] 因此,所有宣教领袖“可能都会承认学习宣教之地的语言很重要。但是,仅仅口头承认是不够的。学习语言是那么艰难,因此唯有一心一意、付代价地支持学习语言——制定具体计划,并竭尽全力达到较高的语言掌握水平——才能让新宣教士掌握他们的宣教语言。”[12]
这样的担忧促使我以希普曼为一个例子,他代表了“著作颇丰的宣教思想家(们),乐于讲述用‘有限的语言能力’传福音,通过翻译服事的故事,却从不强调在正常情况下学习语言的重要性。”[13]
这有什么关联呢?希普曼写过许多关于宣教的文章和长篇书籍。在所有这些书籍和文章中,我找不到一处他倡导宣教需要经过长期、艰苦的学习。我找不到他主张掌握语言和熟悉文化才能有效地分享福音。普拉特和史蒂文斯引用了《“3 个任何”布道法》中的一节作为反证。但是,这一部分并不像评论文章所暗示的那样“提倡了熟练掌握宣教民族的语言和文化。”[14] 这部分只有三段。第一段压根没说我们需要了解宣教地人们的语言和文化,只是说我们必须调整我们的交流方式,以便使人们能够理解。第二段举例说明了通过翻译工作的短期宣教士如何成功地做到了上面这一点。希普曼并未建议长期宣教士采取不同的做法。事实上,在他们所引用的部分——希普曼的结论是:“让一个失丧的人听到并理解福音远比你理解这个人的宗教和文化的所有独特之处重要得多。”[15]
将这两个选项对立起来——失丧之人听到福音;宣教士了解失丧之人的文化——实际上贬低了熟悉文化的重要性。它当然也没有秉持了解文化是正常的、必要,哪怕是会带来帮助的观点。
希普曼一再主张,我们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与任何人有效地分享福音(这三个“任何”构成了他的“3 个任何”布道法的核心)。这包括了那些我们不熟悉他们的语言和文化之人吗?当然包括!正如我们在上文所看到的,他鼓励使用翻译的短期宣教。[16]
普拉特和史蒂文斯似乎认为,希普曼经常提倡短期宣教士通过翻译工作,这一点可以忽略不看,因为他们认为希普曼主张对长期宣教士采用更高的标准。他们写道:“迈克·希普曼从未建议全职宣教士使用翻译。”[17]事实上,迈克·希普曼从未建议全职宣教士不使用翻译。他赞赏地分享了下面这个例子,以此说明他的“3 个任何”布道法如何行之有效:“有一次,一位宣教士和他的翻译与两位宣教志愿者一起前往某处,打算实践“3 个任何”布道法。”[18]
按照字面意思来看,“翻译”不仅是帮助两名短期志愿者,而且还是宣教士的翻译。普拉特和史蒂文斯忽略了希普曼所写的这些内容吗?
当希普曼提到文化或语言学习时,他往往会强调其不足之处,并温和地警告不要过于依赖它。例如,希普曼写道:“接受过最低限度培训的志愿者带领穆斯林信主,甚至建立教会的情况并不少见。”[19] 在这个例子中,“志愿者”是短期传教士,他们几乎不讲当地语言。[20]还有两个例子:
我们有一位名叫路加的同事掌握了当地语言……尽管有这个优势,但路加几乎没有看到明显的福音果子。[21]
通常情况下,宣教士会通过适应当地文化和使用当地语言来融入当地社区。这样做固然很好,但也可能成为无休止地追求接纳,并以此作为福音见证的先决条件。[22]
《成功无捷径》的前提是,我相信大多数宣教领袖口头上都能认同掌握当地语言和熟悉当地文化是加分项,但他们不相信掌握语言和熟悉文化是必要的。如上所述,希普曼的作品并没有跳出这个认知。如上所述,我无法了解希普曼内心对语言学习的看法,也没有责任了解他个人的实践。但是如果我误解了他真实的想法,那么他自己发表的作品可能是误解的主要来源。
然而对于我与普拉特和希普曼之间的分歧,还有一种比误解更可能的解释:我并没有误解和错误地解读希普曼的信念。相反,普拉特和史蒂文斯只是不认同我对希普曼信念的评价。
希普曼的核心观点是,我们可以随时随地与任何人有效地分享福音。因此,正如我们在上文所看到的,他甚至认为未经训练的短期宣教士建立教会也是正常的。
与此相反,我认为宣教士在掌握语言和熟悉文化之前,他们的事工能力会受到严重限制。我认为他们在禾场的头几年通常应该用来全时间地学习。
从量化的角度来说:《成功无捷径》一书中有 270 次提到“语言”,并用了整整一章的篇幅来倡导掌握语言。《“3 个任何”布道法》 只有10 次提到“语言”(希普曼的著作《A计划》[Plan A,中文名暂译] [23] 一书提到 7 次),往往淡化了掌握语言的重要性。希普曼和我讲述的是截然不同的宣教故事。
因此,像我这样的人当然会觉得他关于掌握语言和熟悉文化的评估不够充分。当然,像普拉特和史蒂文斯这样支持希普曼立场的人也会认为他对学习语言和文化的提倡足够充分。[24] 我们对他教导的评价大相径庭,把我们在观点上的差异说成是我错误地解读了他的观点,这是在掩盖了宣教圈里需要讨论和解决的巨大分歧。
此外普拉特和史蒂文斯还抱怨说,《成功无捷径》引用了希普曼的著作《“3 个任何”布道法》,但从未引用过他后来的著作《A计划》。普拉特和史蒂文斯认为这是不恰当的,因为《“3 个任何”布道法》是一本“传福音的书”,而不是一本“宣教策略书”。[25]
同样,这也是一种奇怪的抱怨。因为我们支持某位作者的观点,就明确告诉其他人他们在提出批评意见时应该引用作者的哪些作品,哪些作品不应该引用——这是一项几乎无人享有的特权。
此外,希普曼似乎并不同意他们对其作品的分类。《“3 个任何”布道法》的封底写道:“迈克亲身经历了在穆斯林未得之民群体中新基督徒倍增的运动,他培训其他人在宣教禾场采取富有成效的方法。”该书的国际标准书号(ISBN)在图书馆不是归类为“传福音书籍”,而是归类为“1.宣教 2.植堂 3.门徒训练。”
我喜欢《A计划》的部分内容,[26] 但它积极推广 “3 个任何”布道法 [27],却没有回避任何令我担忧的观点。例如,它没有强烈呼吁掌握语言和熟悉文化,而且它将 “3 个任何”布道法中关于新基督徒植堂建立教会的故事视为正常。[28] 由于《“3 个任何”布道法》是“3 个任何”布道法的资料来源,而且通常比《A计划》更简洁,因此我认为尽可能使用《“3 个任何”布道法》作为资料来源是合适的。
最后,普拉特和史蒂文斯说我并未留意到希普曼“合乎圣经的根基和谨慎的解经”。我相信他在所有解经中都力求谨慎和忠心。但抛开出发点不谈,这并不意味着我必须同意他的解经以及应用经文的方法。此外,借用另一位作者的话,我并不是唯一一个对他的“简化释经法”(reductionist hermeneutics)提出异议的人,也不是唯一一个认为希普曼有“片面的门训观和极简主义教会观”[30]的人——套用别人的话来总结一下。
也许我对希普曼的评价不正确,但希普曼和我所做的都是邀请人们在寻求真理的过程中对这些观点进行评价——有时甚至是批判性的评价。
例如,希普曼分享了一位受洗没多久的基督徒的事工报告,这位基督徒在不到三年的时间里建立了 175 间教会。他说其中许多教会至少跨越了四代人。[31] 这样未经证实的说法应该引起福音派人士对其释经能力和教会论方面的担忧。此外,他断言顺服大使命需要全新的基督徒去、施洗和教导,“去门训和建立教会,”[32] 这也值得谨慎地反思。希普曼的观点可能在宣教界广为流传,但对他提出负面评价并不等于错误地解读了他。
我必须承认,写这篇反驳文章让我有点不舒服,因为它要求我对迈克·希普曼的作品进行比我书中更深入的批评。我并不特别喜欢批评希普曼。我相信他是一个出色的基督徒,我们对于最为重要的事情有共同的看法。我们只是在宣教论的几个关键点上存在分歧,这点我已经说过了;我也不认为我在书中这样说是错误地解读了他。遗憾的是,普拉特和史蒂文斯声称我没有正确理解希普曼,因此我的书应该列为禁书,这让我别无选择,唯有更详细地解释我对希普曼的批评。
总之,我并不认为我错误地解读了希普曼。相反,普拉特和史蒂文斯在某些情况下希望我没有引用我所引用的具体作品。在另一些情况下,他们甚至似乎不知道希普曼著作中的部分内容,或者没有注意到、没有承认与之非常相关的事实。然而最根本的一点是,我批评希普曼的著作是因为我和希普曼的宣教观不同。普拉特和史蒂文斯从未注意到这些不同之处,甚至也并未注意到我对希普曼的部分批评甚至远远不只是“误解”。这样的回应完全回避了讨论我和希普曼的不同之处。
很公平!不是每个人都有时间讨论我认为重要的事情。但普拉特和史蒂文斯不仅拒绝与我进一步讨论。他们还建议其他人也不要参与这样的讨论。这又回到了我一开始提到的更大的问题上。我知道,《成功无捷径》与人们强烈坚持的想法有差异,甚至是人们带着强烈情感在坚持的想法。正因为此,这些对话才至关重要。尽管如此,我还是对普拉特和史蒂文斯的结论感到难过。他们呼吁禁止或至少压制《成功无捷径》,简而言之,这样的呼吁是不恰当的。
对于我们不赞同的书籍提出批评意见有着高尚的历史。但如果是宗派领袖呼吁人们不要阅读、传播或教授他们不赞同的书籍呢?这种做法在历史上的污点有很多,尤其是当制裁并不是因为异端或公然的不道德价值观时。事实上,即使是异端邪说,我们也很少要求对其进行压制。那么,我们难道不更应该欢迎在正统范围内的思想交流吗?如果我们相信宣教学是重要的,那么我们就必须非常谨慎地压制讨论或将某些观点列为“禁读”书单。
这个世界不需要我们向它展示如何划清界限,拒绝与那些不理解我们工作的人接触。相反,它可能需要看到我们跨越这些分歧——甚至是那些真的伤人的分歧——进行艰难的对话。如果我写的东西在普拉特和史蒂文斯看来用意不良,如果这是他们谴责我的原因,那么许多其他基督教评论家也不同意他们的观点。那么,在我的动机问题上肯定可以适用用无罪推论原则。在这一点上,我们也可以为这个世界树立一个榜样,因为这个世界在处理意见分歧时往往会很快地归咎为人格污点或心怀不轨。
* * * * *
[1] 赞恩·普拉特(Zane Pratt)与马可·史蒂文斯(Mark Stevens), “书评:马特·罗兹著《成功无捷径:现代宣教概论》”(“Book Review. Matt Rhodes. No Shortcut to Success: A Manifesto for Modern Missions. Wheaton: Crossway, 2022,” Great Commission Baptist Journal of Missions, 2 / 1 (2023). )于 2023 年 5 月 6 日通过 https://serials.atla.com/gcbjm/article/view/3273/4358 访问。
[2] 普拉特与史蒂文斯,《书评》第 2 页。
[3] 普拉特与史蒂文斯,《书评》第 4 页。
[4] Mission Frontiers Contributor, “Any 3: Lead Muslims to Christ Now!,” Mission Frontiers July/August 2013: https://www.missionfrontiers.org/issue/article/any-3, accessed 6 May 2023.
[5] 在他的著作中希普曼也并不像普拉特和史蒂文斯所说的那样,倡导“笨一点”仅仅是为了倡导通过提问来学习。相反,他似乎还用“笨一点”建议我们不要过分看重熟悉文化。在关于“笨一点”的引文之前,他解释说认为“我必须深刻理解我福音对象的族群文化和宗教,然后才能与他们分享福音”是一种危险(希普曼,《“3 个任何”布道法》,50 页)。随后他警告说,不要想象“基督徒工人必须先掌握福音对象的文化和宗教,才能有效地分享福音”。(希普曼,《“3 个任何”布道法》,50 页)他似乎认为,只要现场提问题,就能为有效的跨文化宣教工作提供足够的专业技能。
[6] 普拉特与史蒂文斯,《书评》第 6 页。
[7] 根据 archive.Org网站记录,这篇文章的署名在 2022 年 6 月 28 日还是希普曼,这是在《成功无捷径》出版之后,https://web.archive.org/web/20220628161358/ http://www.missionfrontiers.org/issue/article/any-3.
[8] Stacey Ware, Comments, “Any 3: Lead Muslims to Christ Now! Nov. 30, 2013: https://www.missionfrontiers.org/issue/article/any-3, Nov. 30, 2013, accessed 6 May 2023.
[9] 希普曼的评论 “Any 3: Lead Muslims to Christ Now!,” “宣教前沿” 2023 年 7、8月 https://www.missionfrontiers.org/issue/article/any-3, 2013年11月30日,于2023 年 5月 6 日访问。
[10] 事实上,这篇文章的实际作者显然非常认同希普曼的方法,他的这篇文章几乎完全全文都在直接引用希普曼的著作,认为这篇文章准确地概括了希普曼的著作。
[11] 罗兹《成功无捷径》第143 页。
[12] 罗兹《成功无捷径》第143 页。
[13] 罗兹《成功无捷径》第147 页。
[14] 普拉特与史蒂文斯,《书评》第 6 页。
[15] 迈克·希普曼,《“3 个任何”布道法:任何人、任何地方、任何时间》(Any 3: Anyone, Anywhere, Anytime,Monument, CO: WIGTake Resources,2013), 47 页。
[16] 另见希普曼《“3 个任何”布道法》,66 页,77 页,108 页,以了解他提倡这种说法的其他例子。
[17] 普拉特与史蒂文斯,《书评》第 5 页。
[18] 希普曼,《“3 个任何”布道法》,第 77 页。
[19] 希普曼,《“3 个任何”布道法》,第 76 页。
[20] 来自普拉特与史蒂文斯,《书评》第 5 页。
[21] 希普曼,《“3 个任何”布道法》,第 53 页。
[22] 希普曼,《“3 个任何”布道法》,第 54 页。
[23] 迈克·希普曼,《A计划》(Plan A: Abide in Christ, Disciple the World! (Mount Vernon, WA: Mission Network, 2019)。
[24] “他坚定地支持广泛学习语言和文化。”Pratt and Stevens, Book Review, 5.
[25] 普拉特与史蒂文斯,《书评》第 8 页。
[26] 例如,希普曼引用了赞恩·普拉特的一段话,将自己与以顺服为基础的门训中的一些过分行为保持距离,这很有帮助。(希普曼,《A计划》 95 页)
[27] 见迈克·希普曼,《A计划》28-30 页。
[28] 见迈克·希普曼,《A计划》36-37 页。
[29] 普拉特与史蒂文斯,《书评》第 8 页。
[30] Elliot Clark, Any 3: Anyone, Anywhere, Anytime, Training Leaders International, https://trainingleadersinternational.org/jgc/100/any-3-anyone-anywhere-anytime, accessed May 6, 2023.
[31] Mike Shipman, “What’s Missing in Our Great ‘Come-Mission?’ The Role of Reproducing Evangelism, Disciple-Making and Church Planting for Ordinary Believers,” Mission Frontiers, July-August 2012.
[32] Mike Shipman, “Fostering Multi-generational Movements by Equipping Believer-Priests,” Mission Frontiers, Mar 2014.
译:DeepL;校:Jenny。原文刊载于九标志英文网站:A Response to a Review of ‘No Shortcut to Success’.